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宝新能源,000690)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中国证监会决定依法对叶华能先生立案,理由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宝新能源(000690)投资者可依法维权。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3月15日之前购买宝新能源(000690)股票,并且在2025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宝新能源(00069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或将跟随案件调查进展有所更改)。
在2025年3月15日,宝新能源(000690)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6 号)。经查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具体缘由是否与此相关,还需等待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果。
其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持续进行中,部分索赔条件如下:
1、安妮股份(002235):在2016年3月10日到2020年10月13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0年10月14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2、华闻集团(000793):在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购买股票,且于2024年4月20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3、路通视信(ST路通,300555):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11月30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4、奥联电子(300585):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购买股票,且于2023年2月21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5、国旅联合(600358):于2020年3月20日到2023年12月21日期间买入股票,并于2023年12月21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