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北京原副市长高朋被提起公诉,涉两项罪名 通报曾称其“骗取学历学位”

3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1972年出生的高朋去年4月被通报任上被查,当时他是北京在任最年轻的副市长。去年10月,他被“双开”,通报提到高朋“骗取学历、学位”,而据此前公布的高朋简历显示,其为经济学博士。

▲高朋(图片来源:顺义改革)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高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高朋利用担任京投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高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4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高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的消息,当时他担任北京市副市长等职1年多。

公开简历显示,1972年7月出生的高朋是辽宁凤城人,曾长期在北京任职。2011年12月,其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2014年1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5年12月起,曾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等职。

2018年4月,高朋开始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同时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3年3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直至去年4月通报被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高朋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前,是北京当时在任的最年轻的副市长。

去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高朋被“双开”的消息。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通报中提到其“骗取学历、学位”“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等,根据此前公布的高朋简历,高朋为经济学博士。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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