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突围:从张文中案看民营企业如何破局权力困局

202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案已满七周年。这个跨越十年的司法标杆案件,不仅为中国民营企业家群体破除了"原罪论"的枷锁,更揭示了一个深刻命题:当权力之手试图扭曲市场规则时,法律才是最可靠的突围路径。在个别地方政府"新官不理旧账"、投资者权益屡遭侵蚀的当下,张文中案等典型案例犹如破冰利刃,为陷入维权困局的市场主体照亮了法治之光。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24年全国法院审结涉产权保护案件同比上升21.3%,其中再审改判率达14.7%,创历史新高。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投资者在维权路上的血泪挣扎与制度变革的艰难博弈。

一、权力异化下的营商困局

某地开发区管委会曾创下"三天换三任主任"的荒诞纪录,导致二十余家企业投资协议沦为废纸。这种"城头变幻大王旗"的乱象,折射出部分官员将公权力异化为政绩工具的深层积弊。据最高检统计,2024年涉及政府违约的民商事案件同比上升17.8%,投资者为维权平均耗时4.2年,其中62%的当事人曾尝试"找关系"解决问题。

以某新能源企业为例,其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被地方政府以"不符合规划"为由强制拆除,企业主辗转多地信访无果,最终被迫向时任副市长行贿300万元。2025年该副市长落马后,企业主因行贿罪面临刑事追责,此前投入的5亿元血本无归。这种"官员落马、企业陪葬"的恶性循环,正是权力异化的典型后果。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地方政府通过"红头文件"规避法律约束。2024年某省审计厅披露,某县政府为招商引资,违规出台"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导致国家税款流失2.3亿元。此类政策表面上是"优化营商环境",实则是以公共利益之名行权力寻租之实。

二、张文中案:十年维权的法治启示

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的遭遇堪称经典样本。2009年他因"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三罪获刑十二年,企业陷入绝境。但张文中团队并未选择"打点关系",而是持续向最高法申诉。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其无罪,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由最高法直接提审改判的民营企业家案件。此案释放重要信号:司法终局性原则的确立,意味着即使遭遇地方保护主义,最高司法机关仍能启动纠错机制;产权保护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市场原则;程序正义通过全案22本卷宗、3000余页证据的严谨审查得以彰显。

张文中案的示范效应持续发酵。2024年,某科技公司因地方政府违约导致破产,其股东依据张文中案确立的"产权保护优先"原则,成功通过行政诉讼获得2.1亿元赔偿。此案成为当年涉政府违约案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例。

三、顾雏军案:制度破冰的蝴蝶效应

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案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其部分罪名不成立,返还被执行财产。此案推动了《民法典》第117条关于征收补偿的细化规定,确立了"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行政决定"的原则。数据显示,2024年涉产权保护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法院判决政府败诉率较五年前上升23个百分点。

顾雏军案的破冰效应还体现在制度创新层面。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政府违约补偿机制"。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份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其中浙江省首创"政府违约赔偿按LPR四倍计算"的标准,直接提升了企业维权的可预期性。

四、死磕法律的现实路径

面对权力困局,企业需构建系统性维权策略。某新能源企业通过保存12年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成功推翻地方政府的违约指控;2023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当事人可申请异地法院管辖涉政府案件,如某化工企业申请由邻省法院跨域管辖,避免地方干预;引入法经济学专家论证政府政策对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如聘请北大法学院专家团队出具《政策合法性评估报告》;通过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投诉,促使某地政府履行五年前的补偿协议。

以某化工企业为例,其在遭遇政府违约后,耗时18个月收集2000余份文件构建完整证据链,申请跨域管辖并引入专家论证,最终不仅获得1.2亿元赔偿,更推动当地政府出台《涉企政策合规性审查办法》。

五、法治中国的破局之道

国家发改委2024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建立政府失信补偿机制的省份,民间投资增速平均高出全国5.6个百分点。浙江"民营经济31条"首创政府违约赔偿制度,规定逾期补偿按LPR四倍计算。这些制度创新正在重塑政商关系:四川建立"政府合同履约评估系统"自动预警违约风险,江苏推行"涉企行政行为合规性审查"要求重大决策需经第三方法律评估,深圳试点"企业权益保护官"制度由司法局干部驻点重点企业。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将"政府违约案件专项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执结政府债务案件标的额达876亿元,同比增长41%。这既彰显了司法权威,也倒逼地方政府强化契约精神。

从张文中案到顾雏军案,从"玻璃门"到"制度门",中国民营企业的维权史就是一部法治进步史。当投资者不再为"办事找关系"焦虑,当官员不再因"新官不理旧账"免责,当每个市场主体都能在法治轨道上公平竞争,这才是真正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所言:"让遵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这既是对权力任性的终极制约,更是对市场活力的最大解放。

作者简介:

陆天然,法学硕士,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现任东华大学数字资产研究院院长、中国自贸区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全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智库”首席专家库成员、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委员会(简称:权工委)高级顾问。曾任新华社记者、中国改革报福建记者站站长和国务院研究室(言实)互联网时代方法论课题组组长,著有《互联网时代方法论丛书》十二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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