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原厅官,取消退休待遇!刚刚通报

据南粤清风刚刚(3月26日)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奕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自身不廉,管人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奕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陈奕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奕威简历 

陈奕威,男,广东潮安人,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9月后,在韩山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学习;

1981年7月后,在潮州市总工会庵埠办事处工作;

1985年5月后,在潮州市委办公室工作;

1985年7月后,任共青团潮州市委副书记;

1988年4月后,任共青团汕头市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书记;

1990年12月后,任共青团汕头市委副书记;

1993年8月后,任共青团汕头市委书记;

1994年10月后,任潮阳市委副书记(正处级,期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

1999年3月后,任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

2000年9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南澳县委书记(期间:2001年3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

2003年3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

2003年5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2004年10月至2006年6月参加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1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8年2月后,任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4月后,任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年7月后,任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2年1月后,任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年2月后,任惠州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年5月后,任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3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年6月,调动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

2018年7月,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2022年6月24日,被免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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