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福山只有小学四五年级的教育水平 |
吕福山是一个“天资愚钝”的人。小学2年级、3年级都因成绩奇差各留了一级,五年级只上3天就无奈退学…[全文][评论] |
老家的乡邻对评价吕福山“爱抬杠” |
吕福山的老家在安康市旬阳县棕溪镇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乡邻们对他的评价是“囔怂”,就是“爱抬杠”的意思。[全文][评论] |
8年里面告了20多个部门 |
一个小学也未毕业的普通农民,却在来到西安后因为一连串的维权官司而名声大噪,8年先后申诉、起诉了20余家单位…[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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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夫遭遇“生存危机” |
吕福山疑惑的是:这座城市里,还有多少条文件在限制一个进城农民的生活和劳动权利 |
2000年2月15日,《西安晚报》刊登了一则图片新闻:“成群结队的三轮车汇聚东大街端履门十字拉客,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同天,当吕福山蹬着他无牌、无证、无钢印号、无营运许可证的三轮车经过此处时,车被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罚没…[全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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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质疑 “刁民”开始反击 |
跟大部分三轮车夫一样,吕福山最初并没有觉得交警的处罚不合理… |
·《行政处罚法》法律解释明确规定:行政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如果设定的,因超越职权而无效。吕福山背起这些法律条文时一套一套的。
· 吕福山只让这位同学帮他写过一份材料,此后的“告状信”、起诉状、申诉状等等,都是吕福山自己起草的。除告交警一大队和市公安局外,吕福山还捎带着把法院也告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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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场官司均失败 “刁民”决定集中火力 |
吕福山很坚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我坚信我是对的!” |
“去找中央”:他分别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写信。如果再没回音,他就要去找那本《行政法学》的主编罗豪才。“让他给我一个解释,你这么编不是骗人吗?”[全文][评论] |
“刁民”虽小胜:这个官司还要打下去 |
法院最终裁定:被告对原告做出的没收人力三轮车的处罚决定,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亦无规章的规定,该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应予撤销。 |
因为法院只是判交警一大队归还没收的一辆三轮车。而在此期间,他的经济损失并没有得到补偿。更重要的是,他打算开办一家人力三轮车公司,他给车夫们的承诺是:车子一旦被违法处罚、查扣,他将依法出面维权…[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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