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9日,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称,有些人误将商业贿赂称为“红包”,这是不准确的。“红包”是指医患之间收送的礼金。收送“红包”是不正之风,也要认真进行治理,但与商业贿赂是不同性质的问题。[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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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称,在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一些媒体误将商业贿赂称为“红包”,这是不准确的。“红包”不属于商业贿赂,不在打击商业贿赂及其收缴账户范围内。北京市卫生局一直将“是否收受红包”行为作为衡量医生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标准。[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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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是生产厂家、医药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红包”:是指医患之间收送的礼金。收送“红包”是不正之风,也要认真进行治理,但与商业贿赂是不同性质的问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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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送红包礼金并不是为了商业目的: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向对方单位或个人通过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的行为。而收送红包礼金并不是为了商业目的,也并非发生在商业领域,因此并不能算在商业贿赂的范畴内。许律师同时表示,虽然不属于商业贿赂,但如果收送红包礼金的数额或情节达到行贿受贿罪的标准,也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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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国生:算不算商业贿赂由检察院等部门界定 |
·红包算不算商业贿赂,不是由卫生局来界定:
广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国生接受采访时说,医生收受患者红包算不算商业贿赂,不是由卫生局来界定,而是由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界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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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说法,在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乱象屡禁不止的背景下,马上引发争论,不少人怀疑医疗监管部门在为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脱。
有专家表示,医生收受红包是典型的“职权寻租”行为,与官员的权力寻租没有本质区别。[详细][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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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患者送医生‘红包’不算商业贿赂”的论调并无过错,我们不该误读
患者给医生送的“红包”则不同,患者给医生送“红包”是企业获得医生的关照,它的结果是患者个人利益受到损失,但患者又是自愿的,即使有个别医生索要“红包”,如果患者不愿意也生不成“红包”事实,可见,医生收取患者红包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没有构成违法,充其量只能说明医生执业风气不正。
[详细]
反方:“红包不属商业贿赂”让谁如释重负?
估计这是一种政策性的说明:奉劝各位,今后别再把红包当成商业贿赂向我们举报了。从原先的红包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的理论、法律“困惑”状态,到“红包不属商业贿赂”确定的主流舆论的形成,首先影响到的会是什么?当然是接受红包的医生的心态和行为。一旦“红包不属商业贿赂”的说法经由北京市卫生局而演绎成全国舆论、再由舆论变成全国性统一的法规,有关部门将以怎样的思路、方式遏制和治理“红包”?[详细][评论] |
□ 应对“红包”给出司法解释,“不正之风”的界定难治“红包” |
由于监管部门和法律机构低估了“红包”的危害性,以致产生一个尴尬现象:虽然“红包”在道德上受尽批判,但它的“合法地位”却纹丝不动。“红包”是不是贿赂?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定义;在执行上,相关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长期以来仅局限于行政处罚,执法部门也基本上由卫生部门及纠风办来承担。[详细][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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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医生分四等:
一等医生医术高超不收红包——太少;二等医生医术高超兼收红包——挺高;三等医生医术不高不收红包——真糟;四等医生医术不高还收红包——孬种。拿回扣、收红包已经成了医院的“潜规则”,可谓积重难返。[详细] |
我国卫生资源只占世界卫生资源总量的2%,却要为占世界20%的人口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就是“医老大”,患者很难自由选择:医院太少,患者不能因为某家医院收红包就不去看病…[详细] |
医生每天都在超负荷工作,一个骨科医生,一天要做四五台手术,还要管一个病区的患者,还要出门诊,门诊病人排着大队等着,医生连午饭都吃不上。而医生手术超过4个小时,只能得到8元钱的午餐补贴。有卫生间、空调的病房,一张病床每天收费28元,宾馆的收费是多少?[评论] |
由于红包行为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最难查实。患者都抱怨医生收红包,但正式找他取证,99%的人不肯提供情况。出了医疗纠纷,患者举报了,医生又会说:证据何在?患者举报是故意陷害。[投诉医生收红包反成诽谤] |
西安儿童医院医生收回扣 当场被抓尴尬无语…[详细][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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