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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我一生从医,见到过很多病人,有人也提出希望安乐死。但以前我感觉不到,当我成了病人,才真正体会到病人的痛苦,才真正理解了病人安乐死的要求——一位78岁医生的语录

 安乐死 有多少人心愿未了
养女帮助养母安乐死后跳楼 称整件事是人伦悲剧
  39岁的谭明华在病重老母亲痛苦的央求声中,为她服下了大量安眠药,又用刀割伤母亲的左腕。与此同时,因为不堪心灵折磨,谭明华在母亲病床前自残,割腕后喝下大量洁厕灵,又从高处跳下,老母亲最终因抢救无效离世,她却奇迹生还…[详细]
19岁女孩捂死患病孪生妹妹 要其安乐死
  妹妹涓涓患病痛不欲生,也让家人、邻居深受其害,姐姐亭亭为了让妹妹“解脱”,竟然将妹妹捂死!而她一直认为这是让妹妹得到了解脱…[详细]
  痛苦生或尊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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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一个人道主义难题
  只要翻检一下历史,我们便不难发现对待安乐死问题,历代一些伟人均表现出了难得的坦然和豁达。如宋庆龄,面对陷入晚期肝癌痛楚中的孙中山,宋庆龄女士斩钉截铁地接受了大夫们的建议:让孙中山先生在大剂量的安眠药中进入永眠。她完成了对丈夫最真诚的爱,实行了最高度的人道主义…[详细]
人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人无法选择出生的权利,但有选择死亡的权利,这是人的尊严!为解脱病痛折磨而选择安乐死,应给予支持,这是对在苦难中挣扎的人的关爱。眼睁睁看着病人忍受巨大痛苦,而不能帮助他摆脱,是极其的不人道。安乐死是一种幸福决不是丑事,我们不能因为追求社会的面子而让受痛苦的人无法解脱,并无情地让他们在痛苦中离去…[详细]
安乐死 仍应缓行
  人们对于“安乐死”合法化的担心并不是因为对病人实施了安乐死,而是其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比如被滥用等,牵扯到一些具体的技术性操作问题。为安乐死立法可能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而我国能够接受安乐死的人还不多,同时保证安乐死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条件还不具备。如果立法操之过急,容易出现偏差…[详细]
 路漫漫其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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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唤回濒死的心

  网友“宝贝不哭”动情地说:“活着,不要放弃。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能为亲人带来宽慰,带来梦想,为自己重回往日存一份希望。”[详细]
治好小病大过安乐死
   对于老百姓,与其讨论怎么死得舒服,还不如思考怎么活得更好;对于医务工作者,要让老百姓活得好,就得提高医德,练精医术,这才是正事。大夫还是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吧,提高自己的医术和服务态度,妙手回春总比送人去黄泉路更有意义…[详细]
有钱医治比安乐死重要
   关注解决公民无钱医治问题比关注安乐死问题更紧要。其实,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均收入达到2000美金的国家,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正当其时。虽然新医改方案还未出台,但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政府责无旁贷。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建立公民抵御大病风险的分散机制,使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扶助,才不至于让一个公民被迫选择弃医,选择安乐死…[详细]
 安乐死真相

  “安乐死”绝对不是随随便便、轻而易举就能做的,它应该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首先,实施“安乐死”必须要有适应症。即使是癌症,也不是所有的患者都可以“安乐死”。什么样的病症才可以安乐死呢?比如癌症晚期,病是无法治愈的,痛苦是无法解除、无法忍受的,这才能算是适应症。
  其次,安乐死必须经过主管医生的同意。这里所说的主管医生是指负责这个病人的、主管这个病人治疗的医生,由他来判断这个病人适不适合安乐死。由两个医生判断认为合适,才可以提出报告,而这个报告还必须经过一个由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伦理学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的共同的审核才可以执行。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病人自己必须是完全自愿。要有病人在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情况下签字的书面请求,最后,还必须家属同意、签字…[详细]

男孩安乐死全程
  记者雷内-拜尔拍摄了一位单身母亲与被病魔击溃的儿子的不幸遭遇。母亲最后接受了医生的建议,让儿子安静地离去…[详细]
女病人申请安乐死遭拒
  52岁的尚塔尔-塞比尔被当地法院判处不得由医生为其实施安乐死,2天后,塞比尔被发现在家中死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