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说明:
自然中国
和谐家园——我眼中的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参赛说明由国家林业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共同主办的“自然中国,和谐家园——我眼中的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自2007年12月20日起,正式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集参赛作品。
摄影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赛或一人参赛的参赛者拥有独立发表权。
3.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大赛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如大赛组织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结果由该作品的参赛提供者对大赛组织方承担。
4.参赛者送交参赛作品时,需填写报名表中有关授权声明。参赛者本人需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大赛组织方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奥运场馆、与奥运会有关的场所的装饰及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展览、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宣传画刊等非商业用途,且不付稿酬。
5.大赛组委会的裁决是最终的且不回复任何询函。大赛组委会拥有本规则唯一解释权。 6.如果参赛者不能遵守大赛规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大赛主题:自然中国,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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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单幅 |
动物 |
哺乳动物 |
1 |
2 |
5 |
鸟类 |
1 |
2 |
5 |
其他动物 |
1 |
2 |
5 |
植物与微生物 |
1 |
2 |
5 |
濒危物种 |
1 |
2 |
5 |
自然景观 |
1 |
2 |
5 |
人与自然 |
1 |
2 |
5 |
自然北京 |
1 |
2 |
5 |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服务功能 |
1 |
2 |
5 |
保护区管理 |
1 |
2 |
5 |
大自然的四季组照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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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络人气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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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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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奖项总计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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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奖项奖金(税前):
奖项设置 |
一等奖(元) |
数量 |
二等奖(元) |
数量 |
三等奖(元) |
数量 |
小计 |
单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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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濒危物种 |
10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3000 |
哺乳动物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鸟类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其他动物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植物与微生物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自然北京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自然景观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人与自然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生态服务功能奖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保护区管理奖 |
8000 |
1 |
4000 |
2 |
1000 |
5 |
21000 |
组照奖 |
|
|
大自然的四季组照奖 |
4000 |
2 |
8000 |
其它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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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人气奖 |
3000 |
5 |
15000 |
组织奖 |
5000 |
3 |
15000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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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250000 |
奖项说明:
全部奖项共分12类,总计117个奖项
组委会特别奖:最能表达本届摄影比赛观念大奖
哺乳动物类、鸟类、其他动物类、植物和微生物类、濒危物种类:表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自然景观类:表现保护区独特的自然景观
人与自然类:表现保护区内及周边社区与自然环境相互依赖、和谐共存的关系
生态服务功能类:表现自然保护区所提供的独特的生态服务功能
保护区管理类:表现保护区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以及通过努力所取得的成就
网络人气奖:奖项授予网络投票最高的参赛作品;
组织奖:奖励在本次活动中积极组织员工(或学生)参与,在所有(保护区管理局、地方政府、大中专学校、部队、企业、社区等)参与单位中表现突出的
征稿要求:
1. 参加自然景观、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区管理三个奖项的摄影作品,必须是在自然保护区内拍摄的(详见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全国保护区目录);其他奖项下的参赛作品,同等条件下,拍摄于保护区内的作品优先评奖。
2. 所有动物类奖项的参赛作品,野生动物的参赛作品优先评奖。
3. 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可以为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3~8幅)。
4. 数码作品(照片扫描后亦可)必须保留拍摄信息(EXIF)。利用数字手段改变拍摄原貌或数码合成、特效、没有拍摄信息(EXIF) 的作品视为无效。
5. 请以参赛类别、作品标题和作者姓名作为参赛图片的文件名。如参赛作品为组照,请在每幅照片的文件名后增加顺序号。
6. 每幅参赛作品需附不超过100字的说明,阐明所拍摄保护区的名称和所反映的主题,注明作品拍摄信息(相机品牌、型号,镜头,光圈和快门数值等)。
7. 使用胶片拍摄请冲印成8~12寸照片提交,大赛不接受底片。
8. 在网上提交数码参赛作品时,每幅文件大小在500KB以内。其图片原文件量不能小于3MB(濒危物种作品除外)。获奖者得到组委会通知后,需尽快将原始图像文件或底片寄到组委会。
9. 参赛者需按照奖项提交作品。每人在同一奖项下,限提交5幅(组)以下(含5幅)作品参赛。
10. 所有参赛作品恕不归还,请寄送拷贝片。
11. 邮递的非数码参赛作品请勿装裱或加框。
参赛方式(以下任选其一):
1. 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news.sohu.com/naturechina2008/直接注册参赛报名,上传参赛图片。
2. 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news.sohu.com/naturechina2008/下载参赛表格,将填写完整的表格打印后与非数码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信息一同邮递至大赛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将参赛作品转为数码格式提交至网上。
2. 登陆官方网站http://news.sohu.com/naturechina2008/下载参赛表格,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与数码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信息刻制光盘,邮递至大赛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将参赛作品提交至网上。
参赛作品征集时间:
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邮递作品以寄出邮戳为准)
征稿邮递方式:
邮递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37号
收件人:我眼中的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办公室
邮编:100044
咨询电话: (010)62121597 86537964
联系人:王燕敏 杜马甲子
※ 注意事项:
1.请务必详细准确地填写联系方式。
2.为避免作品损坏,请在寄送前将非数码作品或光盘用卡纸包装。
3.征稿及评比期间请不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评选情况。
大赛详细信息可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news.sohu.com/naturechina2008 查询。搜狐网为本次大赛提供独家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