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审判人员的构成不合理,一些法官的素质不高。要改变审判人员的构成,出路在于增加法官的辅助人员,较大幅度减少法官数量而重质量,同时提高法官的地位和待遇。
我们需要从理论到实践,树立和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相适应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司法理念的缺失是导致超期羁押、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恶行屡禁不止、司法不公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司法理念要求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甚至更加重视程序正义。
司法人员确立了现代司法理念,能让当事人相同的法律行为获得相同的法律后果,相似的法律行为获得相似的法律后果,使人人都会有一样的心理预期,即法律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如果侵害了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人民就会有对法律的威严和法制的统一的正确认识,进而产生对法律的信仰。[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