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白】制度的形成总是漫长的,制度的变革也需要一些事情来推动。2003年3月17日,27岁的孙志刚在广州的街头被带进收容所。在收容所里,他遭到了殴打。3月20日的早上,他没有醒来,永远都没有醒来。
  彼时的广州,正在进行清查“三无人员”的统一行动。而那一天走在街头的孙志刚,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三无人员”。他没有暂住证,身上也没有带身份证。在派出所里,他的询问笔录更是被写为“无暂住证”、“无正当职业”、“无正常居所”,虽然他就在广州工作,虽然他在广州的朋友还来保领过他,不过他还是被送进了收容所。
  像所有运行多年的制度一样,收容遣送诞生于遥远而特定的年代。在建国初期,它旨在救助和安置外流的灾民和流浪者,那时,这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项人性化措施。但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流动人口的规模扩大,收容遣送和严格的户籍制度一起,就成为了对异地打工者的一种威胁。当从前的社会救助行为在人们眼中已经脱离了立法原意而变得不合时宜,悲剧必然要发生。
   在孙志刚之前,也许已经有过千千万万个孙志刚。他们怀着人生的梦想来到像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但却因为管理者守旧的思维和管理方式的非人性化变异而遭到厄运。而这遭遇也在因为相同的原因折磨着另外一些人的生活。当缺少安全提示的铁轨夺走小女孩的生命,他们的父母只能拿到几百元的赔偿,因为相关部门还在执行数十年前的赔偿标准。当一个城里人和一个农民在同一起车祸中丧生,这位农民的家属能拿到的赔偿仅仅是城里人的几分之一,因为交警部门是以死者的收入高低为赔偿标准的。即使在法律公平和良心正义面前,“同命不同价”悲剧还是会因为这些完全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毫不协调的僵硬法规的存在而一次次上演。
  或许是人们忽然意识到如果再一次对此漠视,那么也许明天就是自己的末日,大家都把积压已久的不满和愤怒通过各种途径转变成严惩凶手和废除陈规的呼吁。2003年6月20日,也就是在孙志刚死后整整3个月那一天,国家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同时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由此,强制的收容遣送变为自愿救助的原则。孙志刚没有白白牺牲,他以年轻生命的代价推动了中国的法制进程。
    为了避免孙志刚的母亲过度悲痛,家里人告诉她儿子是死于那一年春夏之交肆虐全国的非典型肺炎。也许即便对于一个已经历尽沧桑世事的老人来说,当她得知儿子的死是这个大时代里的一场典型悲剧后,也是难以接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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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孟德华 张婧 旁白:郑江      进入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