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湖南卫视,俗称芒果台,已经将“快女”的直播做出重大调整——重回黄金档。比赛已经只剩最后4场,在9月4日周五晚的“快女总决赛”,将重新调回至晚间7点半的黄金档来直播。而此前国家广电总局有明文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 为何这次又准许芒果台在黄金档播出?难道广电总局对那自己的“红头文件”当儿戏?[详细]
·一问:禁播方言剧 方言明星哪里去? 判决理由:方言失度、过滥,不符合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的一贯精神。 疑问:方言明星靠嘴吃饭,今后怎么办?领袖人物满口普通话话,哪里去找亲切感?[详细]·二问:广告一天可以播“几集” 判决理由:广电总局限制每天电视剧播出集数不超过3集。 疑问:广告一天可以播“几集”?有限制吗?现在的广告过多过滥,早就让观众不厌其烦了。如果广电总局能够对曾经密集播出的“今年过节不收礼”之类的庸俗广告进行限制,估计会大快人心的。[详细]
·一:夜间节目 卖药买药误导观众 此类节目多是请一两个专家讨论一两个话题。但话题多是病症,而参与讨论的所谓专家多是一些营利性中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生,其权威性是值得质疑的。 ·二:电视购物 骗钱的陷阱 卖手机、卖项链……在动感的音乐伴奏下,导购员“真是太神奇了,效果难以置信,拿起电话马上拨打订购吧”等尖叫声此起彼伏。[详细]
·一:日本 不满意就退货 日本《关于特定商业交易的法律》规定,电视购物的广告要标明商品价格、邮费等所有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买到商品后,若对商品不满意,还能在一定时间内退货。 ·二:台湾 设置“鉴赏期” 台湾设置有“鉴赏期”的特殊规定,赋予了消费者以“鉴赏期”和“特殊解约权”,依照该条规定,电视购物收受商品的,可以在收受商品后7日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