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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回顾:“躲猫猫”事件调查参与者在线答疑

“躲猫猫”案一审宣判 看守所两民警获刑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对“躲猫猫”案作出一审宣判:原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苏绍录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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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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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

事件回顾

  2009年1月29日,云南省24岁的青年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并关押;11天后,李乔明因重伤入院;2月13日,医院称李重度颅脑损伤身亡;同日,警方称其因为在玩躲猫猫游戏时被狱友踢打,不小心撞墙而死;其家属表示怀疑;之后,云南省委开始征集网友,参与“躲猫猫”事件真相的调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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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图片集

躲猫猫真相不明
 
·“我最想知道事件的真相”

  调查中有近半数的网友表示“最想知道事件的真相”,而一个公民在“躲猫猫”中死去,真相尚未大白,我们尽可期待,但是,有关部门别想用这样低级的托辞来作挡箭牌…[详细]

·“网民调查近乎儿戏”

  试想一下,由保险推销员、学生、公司职员等完全不具备专业能力的网民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就算可以完全独立地开展调查,毫无阻碍地接近事发现场,并与“躲猫猫”当事牢友交谈,就真的能“不负众望”,得出事实真相和科学结论吗?…[详细]

·“珍爱生命,远离躲猫猫”

  罪犯们可以无忧无虑的,像孩童一样在号子里玩儿躲猫猫,我想,他们做游戏的时候,脸上一定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不禁由衷感叹,云南人民警察艺术素质之高,将荒诞派戏剧带入新的巅峰…[详细]

 云南“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风之末端 副主任:边民

 成员

 一、相关部门人员:省委政法委-符晓 省检察院-普泽 昆明市公安局-刘震 昆明市公安局-郭斌

 二、媒体代表:新华社云南分社-王研 云南信息报-王雷 云南网-杨之辉

 三、网民和社会各界代表:边民-网民 彭国竞-昆明德爱科技 风之末端-网民 温星-网民 王英武-平安保险寿险推销员 李宁-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能石匠-网民 吉布-网民…[详细]

  质疑一:官方在骗人!在常识面前,公众又很难接受一个健壮青年的非正常死亡竟缘于游戏的说法…[详细]

  质疑二:官方在作秀!尽管又一个监督通道在眼前开启,但网民在种种无法抵抗的现实障碍面前只是“看起来很美”…[详细]

官方回应“躲猫猫”调查
 
·“我们本可以堵可以删”

  对网友的言论可以拖,我们可以让所有的媒体都收声,我们完全可以慢慢地等司法部门调查,按照法律的程序走下来。要把这个案子办完是比较漫长的一个时间…[详细]

·“就是要把真相拿出来让大家看”

  “以前我们宣传部门和媒体的关系,总是给人一种自上而下的感觉。所以我们就想通过这次事件,让大家看到我们在回归本位--为媒体的新闻报道搭建平台,通过满足媒体的知情权来进一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详细]

·“再藏猫猫会遭更大舆论压力”

  有了公众和网民的参与以后,司法部门在办案子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拖几个月,不敢说再拖几个月再办,他们也会更加公开、透明和公正地来执法办案。如果他们再“藏猫猫”肯定会遭受更大的舆论压力…[详细]

 云南“躲猫猫”事件调查报告

 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1、听取晋宁县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情况通报,然后进行提问;

 2、前往看守所案发现场地查看;

 3、向当事值班民警、看守所医生咨询情况;

 4、询问“躲猫猫”事件中与死者李荞明同一监舍的当事人和目击者;

 5、查阅事发当日看守所的监控录像,查阅看守所值班日志、死者病历、尸检报告等相关文字卷宗…[详细][官方在线答疑]

  回应一:我们很阳光 云南今年提出打造“阳光政府”的政策,所以我们有更大决心把真相呈现给公众…[详细]

  回应二:网民不是官方的“托”“从宣传部门来说,没有必要去找‘托’,把自己引火烧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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