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表示,央视CCTV1-CCTV12等频道台标完全使用英文是不规范的。按照统计,在全国的上星卫视频道中,约40%的台标需要修改。
一石激起千层浪,改台标事件引起多方争议,是电视台应该改台标,还是语言文字法出问题了?法律是严肃的,既然出现了违法的情况,就应该依法办事。如果“违法者”觉得法律不合理,可以提请立法部门进行修改,但在法律修改之前,守法是责无旁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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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上星电视频道中,央视CCTV1-CCTV12及山东电视台等频道完全使用英文;中央电视台3个频道及北京电视台等频道混合使用英文和中文(含汉语拼音缩写形式)都是不规范的。按照该司统计,在全国的上星卫视频道中,约40%的台标需要修改…[详细]
2009年,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台标,由英文字母缩写“CETV1、CETV3”改为汉字的“中国教育1、中国教育3”,获得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表扬,认为对媒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起到了示范作用。[详细]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语委正在做一项外文使用情况的调查,将在2月底、3月初发布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计划出台一个规范使用外文的规定。[详细]

央视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并不了解此事。对于台标更改的问题,他说,央视的台标已经延续了数十年,非常珍贵,不可能轻易更改。若要更改,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详细]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表示,台标是电视台的重要标志,语言文字的使用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承载、彰显民族文化。针对上述状况,他们将与国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共同依法逐步采取措施加以规范。[详细]

规范语言文字,事关重大,小到每个人的养成教育,大到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不管是个体还是单位,都应无条件服从权威部门的管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作为全国可以行使最高权限的职能部门,一旦发出整改通知,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自觉接受检查与监督,全力支持与配合…[详细]
此事暴露了“软法律”在普法宣传和执法上的诸多漏洞和缺失。央视的其它台标改不改,何时修改?是否因为经济利益而不修改了?为什么明明违法却要上级指示才修改?法治社会在完善的过程中,就应该消除将法律软硬区分的错误观念。[详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这么说来,影视剧里说“OK”、“Bye-Bye”都是违法的了!这个法,太强大了!。[详细]
辽宁电视台台标由银白色北斗七星叠加海蓝色圆形体组成,位于屏幕的左上角。银白色北斗七星为原辽宁电视台台标。七星图形是北斗七星的变形体,同时也是“辽宁”英文和汉语拼音首个字母“L”的相似体。
吉林电视台的标志是将汉语拼音“JL"两个英文字母变形组合成了吉林的“省鸟”丹顶鹤,图形流畅,构思精巧,丹顶鹤也有吉祥,幸福之意。
山东是黄河的入海口,因此他的标志蜿蜒起伏就象九曲黄河一样,体现了浓郁的地域特色。同时也是山东首字母“S”的变形体,另外草书中人们也习惯将“山”字
写成“S”形。
广东电视台的符号是汉字“广”的变形,而“广”的笔画形为英文字母“TV”,最上方的圆点寓意红日,也象征广东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改革开放,积极进取的大好局面。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