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做好事不留名,如今做好事要带证人。中华民族本来就不缺乏敬老尊贤的品德,但是,联系近年来发生的彭宇案、孙中界案、豆饼老太案,为越来越的助人为乐遭遇碰瓷而担忧,甚至直斥大学生做好事“被赔偿”是道德的败诉。在一个充满信任危机的现实里,见义勇为已属不易,而如自保,也成了一个普通市民的困惑和无奈。
没人做好事,不是没有原因的
是谁导演了助人为乐的“罗生门”杯具
以往做好事不留名,如今做好事要带证人。中华民族本来就不缺乏敬老尊贤的品德,但是,南京和郑州的案子则让具有这种品德的平民百姓望而却步,有网友评论:“南京和郑州的案子报道后心态不同了。现在,要是换了我,就只会打120,绝对不会去碰他一下。”
近9年的时间里,孙老汉以在路上故意用自行车撞机动车的方式“碰瓷”,作案竟达300多起。这位高龄的“碰瓷”高手,因腿脚不便还给自己配了“专职司机”…[详细]
一位85岁的老爷子在鼓楼南宋御街上不慎跌倒。老人在地上躺了近20分钟,临街商铺和街上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将老人扶起。有人承认,“怕扶他起来还要负责任,赔钱”…[详细]
2008年8月21日下午,郑州小伙李凯强骑着电动车,和一位骑着自行车的老太太宋某发生碰撞。宋老太摔倒在地后,李凯强上前将其扶起。然而,宋老太却说自己的腰被他撞伤了,要他赔医药费。郑州二七区法院判决李凯强在15日内支付给老太太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详细]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赔偿40%损失费计45876.36元…[详细]
说谎成本低、撞人逃逸代价低让一些人铤而走险
道德的低线在一次次遭遇不良个体的冲撞,那么留给群体的将是什么?
想扶而不敢扶,折射出中国法律制度的悲哀。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肇事逃逸、见义不为、各扫门前雪的人确实存在,但是决不等于我们就认同这种做法,更不意味着社会上就没有帮扶摔倒者的好人。如果堂堂国家审判机关,本应主持正义的法官,不认真调查取证,不是向公众宣传“见义不为,不做好人”的处世逻辑,诱导肇事者赶快逃离现场吗?[详细]
“欺实马”之悲,社会之悲,司法之悲,但它只反映了事情的一面,与之对应的另一面则为“喜”。能容忍“七十码”网站出现,杭州市长承诺此案办理绝不枉法,杭州警方负责人改口承认“飙车案肇事者存在超速行为”都属可喜变化…[详细]
强迫下的不合理的承诺,以及事后的违反承诺,其实将人们带入了一个道德的死胡同,那就是从此放弃对公平与正义的坚持,也不再相信什么,但除此之外,恐怕更多的还是信奉“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处世哲学,先把眼前的利益得到再说,再图谋其他…[详细]
并可能引发道德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如果仅根据“常情常理”,或是因“没有证据,根据公平原则”而作出判决不仅会引发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而且可能引发道德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因此,司法人员既要注重法律准绳,也要关注道德指引。在法与德之间如何平衡,才是最考量司法人员的重要标尺。执法者,切莫小视…[详细]
与其感叹人心不古,不如完善相关制度
“碰瓷”碰的就是法律的软肋
解决这样的问题,恐怕要从保障、救济渠道的多样,社会主流道德(社会公德)地位的恢复,符合多元社会需要的信仰被广泛接受,以及媒体自律等方面入手。
·为做伪证与说谎付代价 女飞人琼斯被判入狱半年 ·制造“气球男孩”闹剧的一对美国夫妇23日获刑 ·那些撒谎的美国总统们
彭宇案不能简单的“和解保密”,而要公开出来,要透明化,要作为一个标本进行解剖,并借此消除不良影响,促进社会道德提升,增强人们对于社会道德和司法公正的信心…[详细]
有法律的公正,我们任何公民都不会被“碰瓷”轻易的碰倒的。只不过司机这一跪,也是说明了我们对此类“碰瓷”现象的处理不够严格。法律界限不够明确,所以“碰瓷一族”才会有机可乘,接二连三的上演着一幕幕精彩的演出…[详细]
重建社会的信任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社会的制度体系,组织的运作机制,个人的修养,都是多方面原因,多方面的行动才能共同把这个道德信任、道德水平建立上去,所以不能归结为是个人的原因,这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