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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管你们和360怎么打,但是我们的电脑用什么软件必须是我们自己说了算,不需要你们替我们用户去选择,你以为我们必须在你们中选一吗?我们还可以联名告你们去,不管腾讯还是奇虎。不要太嚣张了,你们是明目张胆地侵犯我们电脑用户,干涉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口号是:我的电脑我做主。”——一名普通用户给企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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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上帝的商战,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企业不能赚钱时把用户当上帝,和对手打架时“绑架”用户
商道:你可以不信“上帝”,但必须敬畏“上帝”
三位经济学家给企业老总上的一堂经济课

保护好“上帝”就要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破除垄断,维护良性竞争秩序

 

    绑架上帝的商战,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企业不能赚钱时把用户当上帝,和对手打架时“绑架”用户

绑架上帝的商战,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商战”中,如果哪家以牺牲用户利益为代价,拿网民当垫背,以技术手段强行绑架网民站到他的这一边来,就是典型的玩不起的下三滥手段了。毕竟,网民不但没招你惹你,他们还给你带来了巨大的利润效应。你总不能边吃饭边往碗里吐痰吧。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企业不能在赚钱时,把用户当作上帝;和对手打架时,就把用户“绑架”。[详细]

声言为用户揭竿而起,实为己争利作祟
  尽管表面上事件因“用户隐私”而起,双方均称各自做法是为了维护用户上网安全和利益,但双方争执的背后,是数以亿计的杀毒软件和网络安全市场。两家商业公司为了经济利益斗争的你死我活,在口水与技术手段中不得消停,无论如何双方之争已经超越了网络服务商的界限,将这场战争变为恶性竞争,同时也将网民卷入了这场利益之争中。
  互联网分析人士谢文认为,争夺中,保护用户隐私的360拥有道义上的制高点,但双方的目的不是道义,而是利益,即为了保证各自桌面端软件的占有率。[详细]
不把公众利益当回事,就别怪公众不拿你当回事
  从格力美的的员工肉搏 ,到蒙牛伊利的诽谤事件,再到如今腾讯360的攻防大战,到目前为止,中国很多企业依然不懂得如何处理竞争关系,最终往往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尤其对拥有亿万用户的大企业来说,其产品的意义往往超出了普通的商业意义,而具有了对社会和公众的公共服务价值。越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对其寄予的期望也就越高。
  倘若有关企业不从内心真正尊重用户,忘记服务用户这一根本市场法则,试图利用市场垄断地位,在竞争中拿用户利益做筹码、当炮灰,那么,苦心经营建立起来的用户信任将很快被挥霍殆尽。
失去民意的战争,注定没有赢家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一面是对于腾讯,仅周四一天蒸发市值达到106.34亿港元,其中腾讯CEO马化腾“损失”了约12.29亿港元; 奇虎360宣布召回“360扣扣保镖”,另一面却上演“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人人网适时推出“QQ劝架补丁”,称“以和为贵”的软件,化解QQ和360互斥的最佳利器;金山安全CEO宣布金山毒霸免费一年……

失去用户信任,只会把自己逼上死路

  这次争斗对两者名誉的损害,恐怕不是一时能够抚平的。在一项关于腾讯与360纠纷调查中,已获得超过145万人次的投票。近八成用户认为两家公司均因私利而忽视用户利益。“这是我的电脑!不是你说停止就停止,你说卸载就卸载!你爸是李刚么?”这条被多次转发的微博,或许是用户的心声。[详细]

 

    商道:可以不信“上帝”,但需敬畏“上帝”

    ——三位经济学家给企业老总上的一堂经济课

商道:你可以不信“上帝”,但必须敬畏“上帝”

  和消费者有关的三层关系:第一,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前者的行为以满足后者的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第二,在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前者的行为应服从后者的意愿;第三,在政府与消费者的关系中,前者应把维护后者的利益作为自己的一项经济职能和政策立足点。

凯恩斯:消费重于生产,没有消费就没有企业发展

  故事:他把这个国家比作一个岛国,这个王国里曾经非常推崇消费,这个社会非常繁荣,有很多做得不错的企业,有很多的品牌,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从哪个人开始,大家不消费了,节俭了,好多工厂,特别是生产食品企业都关门了,当大家节俭下去以后,这个社会衰落了,这个社会所有的企业都衰落了,他的结论是消费重于生产。
  启示:从这个意义上,必须通过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提升人民的消费水平去促使企业的发展,从这点来讲,企业有着责无旁贷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就是保护企业自己的事情,就是保护企业的利益,保护企业的未来。

张五常:消费者不可欺,欺骗只能自欺欺人

  故事:他自己提了一篮子橘子到闹市卖橘子,他发现趁消费者不注意的时候,把破橘子,烂橘子放在筐子里,让消费者买的话,他就在那一个地方卖,再过几天,曾经买过他橘子的居民过来了。他配合消费者,把最好的橘子按照最好的价格卖给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可能给他很好的口碑,很好的宣传。
  启示:张五用《卖橘者言》这个实践告诉我们,消费者不可欺的,不能给消费者提供虚假的信息。

迈克尔波特:成功企业离不开“钻石”级的消费者

  故事:日本人在二次大战以前就喜欢照相,喜欢旅游,所以日本的照相机产业很发达。说日本人有一套漂亮的,不错的音响,是一个家庭有社会地位的表现。日本人对音响的严格要求促使了日本音响事业的蓬勃发展。
  启示: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钻石理念,钻石理念四个因素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挑剔的消费者,他认为挑剔的消费者或者说成熟的消费者是企业成功的因素。

 

    保护好“上帝”就要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破除垄断,维护良性竞争秩序

保护好“上帝”就要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消费者利益保护主要体现在知情权和选择权方面。纵观近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历次食品和商品安全事件,大多根源于消费者对产品中含有何种有害物质和含量的不知情,最终导致对一些“事实上无害”的物质的过度敏感。不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危害甚大,既直接害了消费者,最终更伤了企业自身。[详细]
  而在限制竞争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选择权会受到严重的限制,或者根本没有这种权利。保护消费者选择权的一个体现就是必须保证市场上有足够多的竞争主体,避免出现大型企业独占市场,使得消费者无法选择我国的消费者在企业竞争中得到的好处很多。

法国重罚垄断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
  2002年,法国奥兰治、SFR和布伊格电信三家公司负责人每月都会秘密碰头,互通市场信息并联手操纵电信市场价格。在经过数年调查后,竞争委员会对三大电信运营商课以重罚,总计罚款达5.34亿欧元。法国竞争委员会对垄断企业实行重罚,其主要目的是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以达到维护市场自由竞争及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根据法国相关法律,竞争委员会的罚款上限可达垄断企业被处罚前一年度国内外总营业额的10%。[详细]
德国反不正当竞争以消费者权益为首要保护对象
  德国《竞争法》分为两个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限制竞争法》。前者调节市场参与者的竞争行为,规定什么样的竞争行为不允许,并不涉及到竞争本身是否可能。后者调节竞争本身的问题,即在一定市场上的竞争是否受到限制,这种限制是否合法,是否必须得到许可。《竞争法》保护对象有三个:消费者,市场共同竞争者和公共利益。虽然旧法也保护消费者,但在法律中没有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目的性解释方法推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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