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共审议通过1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2项专题调研和3次专题询问,办理代表议案506件,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4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确保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详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常委会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了村委会选举和罢免程序,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对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详细]
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作了严格规范,对数罪并罚执行期限作了调整,加大了对累犯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的惩处力度;还根据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细化了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药和破坏环境资源等方面犯罪的规定。[详细]
去年,除按惯例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中央决算外,还听取审议了加快发展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并对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详细]
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详细]
与美国、俄罗斯、韩国等国议会及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稳步推进,启动了与法国国民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保持了与有关国家议会交往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在各国议会联盟、东盟各国议会间大会、亚太议会论坛、亚欧议会伙伴会议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积极参与第三次世界议长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大会上就推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详细]
今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一是修改预算法、职业病防治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组织法、兵役法等。二是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三是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制定和修改法律配套法规,做好法律、法规清理后续工作,重点督促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完成对现行司法解释的集中清理任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