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扼杀公民参与精神 |
“灵宝诽谤案”曾被视为一次典型的民意胜利。在经历道歉、撤案、赔偿之后,王帅反映的征地问题不但并未真正得到解决,就连他自己也失去工作。他感叹说“维权的代价太大了”,并表示不再反映问题了。这就是“王帅不敢再举报”的悲剧意味。即公民维权精神依旧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圈养起来,难以成为参天大树。而扼杀公民意识的生长,为公民精神发育制造厚厚围墙的,就是社会仍然缺乏应有的制度文明。在缺乏维权配套制度与相关文明的情境下,个体维权者自然就很容易身陷“孤岛”。听证会制度也曾红极一时,后来也遭同样尴尬。[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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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要清官还是要权利 |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相对于封建社会的“臣民”,有着根本性的质的不同。国家的现代化包括许多方面,但一个核心问题是人的现代化。它的标志就是人民成为公民并具有公民意识。形象的来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你是希望找个“清官”为你做主,讨回公道呢?还是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与权利施害者进行斗争?这是二者最为形象的区别,长久以来,中国老百姓习惯了“当官当为民做主”的潜意识,思维模式定型在当官的该为我们做什么,而不是我应对要求当官的做什么,这无疑影响了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积极性。[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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