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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一些地方掀起了“房屋产权证加名潮”,为规避“婚前一方所购买的房屋婚后属于其个人财产”,很多人选择要求另一半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随之而来的,很多地方开始对改名的行为征收契税。解释为加名属于将个人部分产权转让给另一方,要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目前还没征税的地方可能是在等待有关单位研究具体意见,待正式意见明确后再征税。[新闻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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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之后加名者剧增
部分地方婚前房加名需要缴3%的契税
此税不能单纯理解为敛财
但是操作本身存在着不规范
加名按规定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新解释推行后在产权转移的范围内
 
婚姻法新解释之后加名者剧增

婚姻法新解释之后加名者剧增

——部分地方婚前房加名需要缴3%的契税

  在之前的一期中曾经提到:有人出了主意:“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其实,很多人在婚前面临的条件是:婚前买房,见房结婚,不管谁出钱,房产证上必须署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等于跳过了第十条“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这一条件,绕过规定。已经结婚的怎么办呢?绕过规定的方法就是要求直接在房产证上补上另一方的名字。

这个税款的征收是如何计算的?

  目前很多等城市已针对“婚前买的房产婚后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南京等城市缴纳办法:按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赠予类别征收3%契税。而婚后共同房产增名目前暂不需缴纳契税。举例说,如果一套婚前房产价值100万,在婚后加名,如果要把其中50%的占有比例分给另一方,那么需要缴纳的税款就是:100万*0.5*0.03=1.5万元。[详细]

连锁反应:引发家庭进一步争执?

  “我觉得中国传统的家庭和睦要被这个措施搅乱了。”在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的王女士激动地说道,这下想加名字的人又该犹豫了。加的话,100万的房子,按照一半产权变更来计算,就要交1.5万的税,这普通家庭谁受得了。更糟的是,这样让夫妻都不像夫妻了。还有网友在网上论坛表示,这下如果男方心疼钱不给老婆加名,女方又该说男方不够爱她了。为这个事吵架的人少不了。

 此税不能单纯理解为敛财

 ——但是操作本身存在着不规范

此税不能单纯理解为敛财
  应该说,在契税等法规没有跟进作出相应的新解释以前,对于这种情况下契税的征收是符合国家之前的相关规定的,是合理、有法可依的、确实可以征收的,不能单纯地理解为敛财。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操作本身存在着各种不规范:为什么上级部门的具体意见还没下来就宣布要征税,而在24日又宣布不确定,要等待上级部门的指示?领导一个电话就征收了,没有具体的书面通知和细则?
领导电话通知与一份正式的实施细则

  记者8月23日在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华侨路分中心实地探访时了解到,这项新政没有正式通知也没有实施细则,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仅是口头告知咨询的市民:接到领导电话了,今天起开征!而24日,记者被告知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回复之前,他们并没有开始征收,至于最终征不征收,从啥时开始征收,一切都要等总局回复。如果正式开始实施,应该有相应的文件下达,而不是领导的电话通知。[详细]

征不征,如何征?具体实施意见尚在研究

 南京市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对于婚前购买房屋加名收税的政策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的,作为市级税务机关是无权制订税收政策,不过对于媒体及市民的想法和建议,目前他们也已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而据悉,全国很多地方税务部门也正在向国税总局反映。目前,国税总局也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南京税务部门表示,如果相关政策有所改变,作为地方部门也会坚决按上级规定执行。[详细]

加名按规定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加名按规定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新解释推行后在产权转移的范围内

  房产证增加名字就要征税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新解释出台后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如果是一方购买一方署名的)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

各地执行情况不一,应详细释法说明

  成都相关负责人: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属契税征收范围,这一“契税”征收并非“新政策”,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多少年,这一契税就征了多久。而据北京的规定,对已婚有房族并且房产仅属于夫妻一方的,若全款购房或者贷款已经还完,可以直接进行更名,只需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更名即可。办理并不需交纳相关税费,只需要缴纳40块钱的工本费。上海类似北京,工本费110元。

等待下一步的精神和具体执行方法

  按照之前的相关规定来说,现在征收契税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开始实施前还需要更多的法规依据,需要等上级部门进一步敲定其实施细则。现在的条件下,征不征?如何征?如果决定不征,是否会造成婚姻法新解释的规定被绕过?如果征,会不会造成家庭矛盾?面对各地兴起的“加名热”,到底怎样要不要在契税方面加以约束?这些问题,还需要等待下一步的精神和具体执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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