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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西安市嘉天国际大厦地下门面房爆炸事件,至目前已经造成9人死37伤。据现场初步勘察分析,该店铺爆炸原因可能是由于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的爆炸。在很多中国城市的爆炸事故中,通常都能见到液化气罐(煤气罐)的身影。无处不在的煤气罐像是我们身边的“不定时炸弹”,时刻在威胁着市民的安全,而且,其中问题煤气罐的数量更是多得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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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煤气罐,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众多城市爆炸事故与煤气罐相关
掺混气成业内公开秘密 滋生安全隐患
掺混气已成业内“公害”
拆除煤气罐“炸弹”需要积极作为
收费打消百姓送检念头
 
问题煤气罐,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问题煤气罐,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众多城市爆炸事故与煤气罐相关

  新煤气罐出厂壁厚仅2.5毫米左右,非常簿,它时刻都承受着来自内部介质产生的压力,正常使用压强0.5-1.2兆帕斯卡(合5~12公斤力/平方厘米),整个横截面要承受1000公斤左右的拉力。煤气罐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疲劳裂纹、凹坑、变型、腐蚀减薄等缺陷。一般液化气钢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每4年打一次压。超期服役或逾期没有打压的液化气钢瓶容易出现问题。

煤气罐爆炸的惊人威力

  2011年还有不到50天就要划上句“煤气罐”爆炸,瞬时会产生两次破坏,开始是罐体破裂发生物理爆炸,液态石油气瞬间膨胀250-300倍变成气态,产生冲击波,尤如地雷爆炸。变成气态的石油气迅速与空气混合,当在空气中的浓度降至3-11%时,如遇明火,将产生化学爆炸,整个气体空间爆炸燃烧,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带来二次灾难,人若吸入这种爆炸性气体,将使呼吸道和肺脏组织烧损,可怕至极。很多城市爆炸事故中都能找到煤气罐的身影,煤气罐正成为我们身边最危险的生活用品。

罐体出厂后15年,必须报废

  煤气罐在长期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受到碰撞、曝晒、介质腐蚀的伤害,会产生裂纹、凹坑、变型、腐蚀减薄等缺陷,这些缺陷是导致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液化气钢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每4年打一次压。如果煤气罐使用日期超过15年的,那就要坚决弃用,如果继续使用,则可能发生事故。近几年随着楼市繁荣,不少市民家里的液化气罐就没了用途。一些商户们就到改造小区中收罐后做新销售。销售市场则多针对城市的农民工,卖到了城市的周边农村。[详细]

城市问题煤气罐数量惊人

  以南昌为例,2009年南昌煤气罐使用量近150万只,按每4年年检一次的定期检验,每年应送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煤气罐约35万只。可实际情况如何呢?当年该中心煤气罐实际检验量仅为4万只,没有年检的煤气罐高达80%以上,也就是说,目前,每年南昌尚有30多万只煤气罐没有进行检测。而像北京等大城市问题煤气罐的数量之庞大可想而之。而在报废煤气罐大量增加的同时,正规的回收点则很难收到废罐,大量废罐流入二手市场,在被购买后继续使用。[详细]

黑液化气站让问题煤气罐废而不弃

  设立液化气代充站必须经行政部门审批,报劳动部门登记,并由消防核发消防许可证。不法经营充装站的存在,使液化气充装市场呈现出一片混乱局面:个体户的充装点只管充气,不问钢瓶是否合格,一律来者不拒;充装站之间恶性竞争,拼命压低价格,而对充装程序一概不管;充装程序不规范,甚至采用大罐灌小瓶的方式充装;有的充装点不具备起码的安全条件,甚至有的把气瓶放在火源旁边;布点不合理,有些甚至被居民区包围。如何让“黑气站”失去生存空间,成为最大的执法瓶颈。[详细]

 掺混气成业内公开秘密 滋生安全隐患

 ——掺混气已成业内“公害”

掺混气成业内公开秘密 滋生安全隐患
  往液化气里掺二甲醚,这一“秘诀”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因为其特殊的物理属性,这种掺混气不但“买起来便宜用起来贵”,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业内人士透露,长期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可能导致钢瓶阀门漏气,自去年年底至今,济南发生的多起液化气爆炸或火灾事故多因液化气泄漏,其中不排除钢瓶橡胶密封圈受二甲醚腐蚀而引发泄漏。

二甲醚:液化气里的“三聚氰胺”

  “二甲醚掺混成为民用瓶装液化气市场公开的秘密,现在掺得越来越疯狂,照这样下去,早晚要出大事。”一位业内人士称,“二甲醚掺混已经成为‘公害’。往液化石油气里掺二甲醚,类似往牛奶里添加三聚氢氨,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危害也是潜伏性的。二甲醚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气体,在相应压力下为液体,性能与液化石油气相似,但爆炸极限范围更大。二甲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溶胀作用,长期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可能导致钢瓶阀门漏气,产生安全隐患。

加气站为利润几乎家家掺二甲醚

  国家对液化石油气中掺二甲醚是明令禁止的,济南历城区一家民营加气站老板对记者表示,现在的加气站几乎家家掺二甲醚,不掺的很少,掺了之后价格能降下来,对客户有吸引力。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一吨液化石油气的市场价一般会高出二甲醚2000元左右,这一价差是促使不法经营者将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中销售非法牟取暴利的根源。“这种掺混气,买起来便宜,用起来贵。”百江燃气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二甲醚热值低,不耐烧,“正常一罐气能用一个月,掺混气说不定只能用20天”。

明令禁止难挡二甲醚畅销

  国家对液化石油气中掺二甲醚是明令禁止的。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3月7日下发的《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但质检总局的规定似乎对商家影响不大,济南一名业内人士透露,不少是经营多年的大气站,每天瓶装气走量很大,有的还是济南市燃气行业协会的正式会员。一家二甲醚生产企业负责人透露,该公司二甲醚“产多少,卖多少”,有加气站负责人见天来拉,每次拉13吨。足见二甲醚使用量之大。[详细]


拆除煤气罐“炸弹”需要积极作为

拆除煤气罐“炸弹”需要积极作为

——收费打消百姓送检念头

  在处理问题煤气罐问题上,官方的作为是消极的。一方面表现在部门之间的智能交叉、扯皮,对问题煤气站得清理、规范不力。另一方面,在居民安全意识差的情况下,35元的年检收费让居民更加放弃了年检的意识,面对民众的消极,监管部门则应该积极主动起来,主动取消收费甚至给予奖励,这样可能会激发群众的年检热情。而且随着管道天然气的广泛应用,煤气罐的使用越来越少,监管方的成本也会降低。

安检机构协调不力给问题气罐生存空间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燃气行业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市政公用、质监、消防等,但部门间并没有形成制度化的管理,执法不统一、部门间没有形成协调互动的监管机制,对监管中遇到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加以及时有效解决。部门监管上的“单打”现象突出,存在不到位情况。大量黑液化气灌装站的在眼皮底下的存在就是很好的例证。要更有效的排除煤气罐这个“不定时的炸弹”,无疑安监部门需要更多的积极主动努力。

35元的年检收费打消百姓送检念头

  虽然许多市民都知道没有年检或超过使用年限的煤气罐是不安全的,但他们当中不少市民抱有侥幸心理:只要用完煤气后及时关紧阀门,就不会有什么危险。“定检需要进行抛烷除锈、刷漆等多道流程,按照国家标准四年一检的检验费是35元,市民买个新的液化气罐也就100多块钱,定检、报废液化气罐对于市民来说显然是不合适的。”一名业内人士说。在多数市民本就不热心的情况下,35元钱的收费更让他们打消了送检念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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