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税负起征点太低,税率又太高 |
稿费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并列,起征点都是 800元。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1-20%)×20%×(1-30%)。一本20万字、印数1万册的文学作品,作家能拿到的基础稿费为8%,也就是16000元。代入上述公式计算后得到的税额为1792元,比个税高很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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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能买栋四合院 VS 现在能买只马桶 |
过去作家写三四本书就能买一幢四合院,而现在作家写一本书大概只能买一只马桶。这自然有物价上涨的因素,但也有高稿酬税负的制约影响。过去作家许多都是在作协领工资的专业作家,但现在像那多这样的作家基本都是“文坛个体户”,他们不属于任何组织,没工资可领,完全靠稿费生活,30年不变的稿酬税标准榨取了他们大部分稿酬。这难免要让人对生活于文坛这件事灰心丧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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