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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的新闻引发社会极大关注。政府推出房产税意在遏制日渐高企的房价,看似合理,但房产税作为税种的属性也不可忽视——每个有房产的人以后都有可能成为被征收的对象。因此,在确定房产税征收细则之前,有必要对其存在的合理性做一个讨论,毕竟一个政策推出之时,“正当性”是首先应该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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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首先是“税”
不能仅看作政府宏观调控手段,更应注意其作为税种的属性
征税,首先要考虑正当性
套用“美国样本”时,更应看到房产税在美国存在的基础
政策别让“必要性”抢了“正当性”风头
政策出台应先考虑正当性,其次才是必要性

 

房产税,首先是“税”

——不能仅看作政府宏观调控手段,更应注意其作为税种的属性

无法定,不纳税:所有民众的利益都受法律保护

   任何转移老百姓财产的费或者政策,都应该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在任何一个国家,私人财产的保护最后的底线都是它会不会被任何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段往政府的手里转移。这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守护的私人财产的底线。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的需要,而轻易地攻破老百姓私人财产的底线。[详细]

别打着“调房价”的旗,干着为政府创收的事

   去年年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中国考虑引入类似美国的房产税,未来房产税应该成为中东部省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以征收房产税来削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深度依赖。从贾所长的话中也不难看出,征收房产税醉翁之意本不在“房”,而在“税”,至少是增税第一,顺势遏制一下房价第二(能否遏制还是个疑问)。[详细]

为什么我们对税收那么排斥?

   税收原本是政府为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收入,政府收税越多,向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应该是量上越多、质上越好。只是,近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政府的税收超常增长,但公共服务并没有跟上,是典型的高税收、低福利。[详细]
 
征税,首先要考虑正当性

征税,首先要考虑正当性

——套用“美国样本”时,更应看到房产税在美国存在的基础

★ “美国样本”不一定符合中国国情

 美国征收房产税是以土地私有化为基础的,例如,美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石油就归他个人所有,因此由土地所有人缴纳地产税有其合理性。而我们的土地属于政府,地产开发商已经交过出让金,而出让金就类同于租金,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交过租金了。哪有交了租金之后,又替拥有土地的政府交房产税的道理?

★ 房价上涨实为地价增值,民众为涨价买单说不通

  房价上涨,其实增值的是地价,而我国商品房所占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具有70年土地使用权。去掉地产权,所谓“房产”还能剩下什么?对于剥除土地产权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房产”,征税理由何在?因此,政府叫它物业税也好,地产税也好,房产税也好,就是不合法。[详细]

★ 征税需尊重市民权力,也要保证应有的程序正义

  地方政府除了尊重市民的权利,还要遵守一项税政所应有的程序正义。即便一项税收有良善的动机,即便其可能不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向特定人群征税同样也触及公民权利的敏感神经。因此,地方政府向私产征税,必须要慎之又慎,要充分考虑征税带来的社会后果,更要回应民众最集中的利益关切。[详细]

看美国如何征收房产税

房产估价:估价规则有当地郡政府制订。政府估价,一般非常保守,低于房产市价,如果房主认为估价不公,房主可申诉,要求重估。
房产税率的确定:一般每年一个委员会开会,讨论财政收入,计划,和预算。对税率制订的质疑,如果民众不服,可以在定税程序中提出异议。也可以向法院告定税的机构。这些管理委员会成员一般都是兼职,也是平常老百姓,所以一般没有自身的利益,能够按照规程办事。
房产税的使用:房产税是每个地区政府和当地公立校区的财政主要来源。房产税的使用一般都是很实际,也是当地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比如多雇了一个警官,改进了地区供水系统,公园里增加了一个池塘,学区盖了个体育馆。
哪里有税收,哪里就有反抗:当然,哪里有税收,哪里就有反抗。美国人对税是最敏感了。他们一般希望税收越少越好,因为税收养着政府,用老百姓的钱。所以政府也是越小越好,政府小到没有最好。不光是税,任何对政府的收取费用,税率,都可以去法院理论。
政策别让“必要性”抢了“正当性”风头

政策别让“必要性”抢了“正当性”风头

——政策出台应先考虑正当性,其次才是必要性

★ 不能因为必要性而忽略了法治精神

   对于北京已经实施的尾号限行和有可能要实施的某些路段单双号限行,可以找到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但是自从北京市先后实施单双号限行、尾号限行以来,一直没有权威立法部门对道交法的相关条款有没有如此大的“权力”进行解读。[详细]

★ 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应该由公众建言、投票

   房产税改革,究竟该谁说了算?表面上看,尽管房产税是地方税种,但审批权在中央,应该是中央说了算。但由于这一税种有调节收入、抑制房价、财税改革的目的,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应由公众说了算,有关部门有必要将方案晒出来,让公众投票、建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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