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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的试药多被转移到了第三世界国家

危地马拉囚犯被妓女染梅毒以试验药品


美国拿危地马拉囚犯作小白鼠

1946年至1948年,美国政府派遣医生到拉美国家危地马拉进行医学研究课题。一些医生调研的内容是青霉素对抗性病传播的效果。当医生认为患者不够多时,会让实验对象“接种”性病病毒。他们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通过患病妓女让其感染性病,诸如梅毒、淋病,受害者多达数百人。[详细]

药企曾拿非洲儿童试药致死11人


辉瑞公司拿非洲儿童试药失败

尼日利亚一个专家小组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后认定,全球最大的制药商美国辉瑞公司在未经政府授权的情况下,违反了国际法,于1996年在尼日利亚一家医院,使用100名感染了脑膜炎的儿童试验未经批准用于临床的抗生素“特洛凡”,使11名儿童丧生。[详细]


中国职业试药人:在金钱与身体之间选择

2007年8月,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中国临床药品试验超过印度,这似乎“表明”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中国,已经悄然成为全球制药行业的头号“实验室”。

职业试药人 用命搏来收入: 目前中国的职业“试药人”的构成较为复杂,但基本上由学生、医护人员和社会无职业者组成。他们为了几百元、上千元的试药报酬穿梭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各大医院。试药人王月林在10天的试药过程中,吃了5次不同剂量的药片,每天都要接受抽血,前后总共被抽了近500毫升血液,“想想自己辛苦挣来的5000元钱,不就是等于用命搏来的吗?” [详细]

为病所困 试药成了唯一的就医机会:2006年,时年54岁的王丽英在北京肿瘤医院被确诊为胃癌晚期。2007年3月当她再次入院时,一线治疗已经宣告失败。就在这时,一项辉瑞公司主办的药物试验向王丽英伸出了橄榄枝——若参加试药,即可免费并提前在中国使用药物。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和对医生的信任,最终王丽英决定参与试药。在服用试验药物36天后,这个被医学上称为“受试者”的女人死了。[详细]


为何外国药企认准了他们做 “小白鼠”?

赔偿金额悬殊:千万美元和一只母鸡的差距


试药人的权益难得到维护

在美国,一大批律师专打医疗索赔官司,试验出了问题,索赔金额是天文数字:一名试药人一旦出现意料外的药物伤害,他们往往会向药企及医疗机构提出上千万美元的经济赔偿,并经常能打赢这样的诉讼官司。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新药试验的规定不严格,国民法律意识淡薄,即使出了问题,诉讼风险非常低。

七年前被炒作的沸沸扬扬的北京地坛医院艾滋病药物实验的后续赔偿中,来自河南的艾滋病试药者的赔偿“要求”居然只是10元人民币一天的误工补助。还有部分受害者提出的补偿是一只母鸡或一斤鸡蛋。[详细]

人口众多,病种繁多,易找到合适的受试者

生命伦理学专家翟晓梅认为,“在华办理实验的成本低,而且中国人口众多,病种繁多,因此在我国很容易找到合适的受试者,中国病人许多都是贫困者,体内没有其他药物成分,可以取得最理想的试药效果。”[详细]

民众接受免费医疗以为天上掉馅饼 不知自己沦为试验品


很多人不知自己沦为药物试验品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病人,很容易被劝说充当试验对象。这些国家医疗水平低,民众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有些人参加到新药试验,还认为自己接受了“最好的治疗”。在一些落后地区,那些被用来做试验的人,不但免费“接受治疗”,还能从中领到一点收入。这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详细]

有专家指出,“在信息闭塞的中国农村,很多的‘试药’项目都是打着‘免费体检’、‘免费治疗’的旗号,不知情的农民当了多年的‘试药人’,连最终的结果都无法知道。”[详细]

这些国家最容易拿到正面结论 可及早通过审批上市

早一天上市,其中的利润可能高达数百万、数千万乃至数亿美元。所以,制药企业在试药时,尽量挑选那些平时很少吃药甚至不吃药的穷人,他们对药物反应很灵敏,因此药物也很“有效”。美国医学圈内有个说法,把那些容易得到“药物有效”结论的发展中国家称为药厂的“拯救之国”。[详细]

试药者的利益该由谁保障

对于“试药”的问题,目前中国的法律鲜有波及

“试药”是一个全球性发展的问题,简直所有国度都要面对。但对于“试药”的问题,目前中国的法律鲜有波及,只有在《中华国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中提到: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治疗,应该经医院同意并征得患者自己或家眷同意。也就是说,目前的“防火墙”只有两道:“试药人”的“知情权”与医院方面的“伦理保障”。[详细]

试药人的知情权不该被漠视


试药者往往不知道自己成了小白鼠

根据国家要求,在“试药”前,病院方要跟“试药人”签定“知情批准书”,但一方面基于贫穷、无助两个原因,另一方面患者个体经常没有太多辨别才能,因此“知情同意书”常常沦为了样子陈设,起不到什么效率。有专家就曾表示,在“试药人”不知情的情形下发展实验,是“十分轻易发生的事件”,知情权被漠视,试药人种种相关的权益就很难得到真正的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就很容易受到那些商业行为的侵害,这是弱势群体的一种生存悲哀。[详细]

用儿童做实验有违生物伦理准则


印度试药儿童

几年前,在新德里,有49名儿童因参加一个为期30个月的药物试验而死亡。参加试验的4142名儿童中,有2/3不满1岁。[详细]

以儿童试药,不仅涉及到人体试验的法律问题,生物科学的伦理问题,也涉及到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每一方面都牵涉重大。中国卫生部2007年公布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准则(草案)”,对大样本临床实验和群体基础上的研究都做了要求,应启动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职能。然而实际中我们的审查范围尚不完善,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审查流于形式,急需改革完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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