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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应享受红利而非为改革买单

电、油、天然气、水等多数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仍为政府管控。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定价机制。下一步的改革,既要打破垄断者的既得利益又要考虑居民承受能力,考验执政者的决心。区分基本和非基本的价格阶梯制度,这一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重要举措,被广泛运用于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改革中。|详细|

  • 多垄断:改革红利不能变垄断企业“暴利”

    石油和天然气市场由中石油、中石化等占据;城市供水由单一厂商占据垄断地位;电力基本上由国家电网等少数几个企业垄断。如果价格市场化,不建立起部监管和约束机制,很容易变为垄断企业的暴利。|详细|

  • 做平衡:要市场化更要百姓生活不涨价

    水电油气价格变动牵动民心,一旦市场化定价,民众担心本来价低的领域“一改即涨”。但在长期低价领域,如民用天然气,企业长期亏损,不利于行业发展。阶梯形定价是解决之道,对低收入群体适当补贴。|详细|

  • 重民意:先推进对每人支出影响不大的领域

    在一系列资源价格改革方案中,走在较前面的是居民资源价格。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从7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阶梯气价和水价也已经在个别省市开始试点。未来民用气价和水价,将有望效仿电价全面实施阶梯价格制度。

  • 分步骤:先在“不垄断”的行业推行

    改革思路:凡是能形成竞争的,或目前还未形成完全竞争但已具备条件可建立竞争的,完全都要逐步实行价格的市场化,要坚决放弃政府定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垄断行业),应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详细|

  • 需魄力:改革难点在破垄断

    当前资源品垄断市场前提下,市场化改革只是定价主体从政府变为垄断企业,垄断性质仍然没变。能源结构市场程度越高,改革效率越低。因此,光是放开价格不够,改变行政垄断的能源市场才是首要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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