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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被免职是因负有直接责任 引咎辞职是“顾全大局”


2008年山西襄汾“溃坝”事件
免职,通常是指是指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免职可以是正常调动的免职,也可以是犯错误被免。

  “非典”期间,原卫生部部长张文康,时任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均被免职。2008年9月,山西“溃坝”事件后,张建民作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被免职。同年,时任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因对三鹿事件负有领导责任,被免去市委书记职务。很明显,这些官员均是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被免职。

  2002年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指出,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由此看来,引咎辞职更能体现出责任的担当。自中央2003年开始“高官问责”后,马富才是第一个主动引咎而退的官员——在当年的12月31日,重庆开县井喷酿成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石化事故,243人死亡,6万人星夜逃难——马富才随即在2004年1月上旬提出了辞职。从井喷事故到中央宣布接受马富才的请辞,历时113天。随后的官员请辞则越来越有“效率”: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不足一个月,就提出辞职;山西襄汾溃坝事故发生后的第6天,孟学农便引咎辞去省长职务。[详细]

去职后并不受行政处分 级别待遇均不变

马富才去职后,仍然保留了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的身份。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说,“他虽然在政治上承担责任,但是在行政上并未受处分,而行政上的处分对于未来升迁最有影响。他现在对事件有所交代,于政治形象未必是伤害。” [详细]

值得一提的是,在官员的任免中,待遇级别与职务级别间没有必然联系,即便是后者降低,前者也可能不发生变化,这一般被视为是一种安抚。2008年,复出刚满一年的孟学农因为襄汾溃坝事故再次请辞,成为公众视野中第一个两次请辞的省部级官员。事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孟学农省部级的待遇不会取消”,仍是中央委员。

省部级官员请辞与被免再复出的异同之处

引咎辞职官员往往早于被免职者复出

曾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的原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近日出任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然而因为同一事件事件引咎辞职的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早在2009年就已出任新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

同样,在山西襄汾“溃坝”事件中引咎辞职的时任山西省省长孟学农也早于被免职的副省长张建民,再度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详细]

请辞者复出多回“老本行” 被免官员则需“过渡期”


解振华

就目前的复出案例看,有一些普遍的规律:引咎辞职的官员,再度复出后多是任和老本行相关的职务,而被免职的官员,则需要在一些“虚职”上有一个过渡。

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引咎辞职的国家环保总局原局长解振华复出后,担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一职。分管与老本行相关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方面的工作,享受正部级待遇。这表明中央对解振华的能力还是肯定的。

而2003年4月,孟学农因“非典”免职后,先是出任了“南水北调办”副主任,成为南水北调办所有领导中唯一没有专业背景的人。这样的任命,被一度认为是“象征性安排”。直到2007年9月,他转赴山西。此次,因三鹿事件被免职的吴显国亦是选择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这样的相对不太引人注意的“办事机构”复出。

当然,如果复出官员比较年轻,还未到退休年龄,给安排的职位则更实在一些,以利于发挥更大作用。而像张文康、李长江这样复出时接近退休年龄的官员,安排上相对会更向二线机构靠拢。 [详细]

多是低调就职 往往都是“被发现”

2005年12月,时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解振华因“松花江污染事件”而引咎辞职,待职一年后,他的名字默默的出现在了国家发改委英文网站上,职位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享受正部级待遇。

还有一些官员是在通稿中被寻到了“蛛丝马迹”,比如,在三鹿事件中被免职的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人们就是通过《河北日报》上,一篇关于,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七个一”帮扶对接会的报道,才得知了他最新的“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身份。似乎,这些官员们并不愿意让太多的人知道他们“回来”了。 [详细]

被“双开”甚至涉及刑事的官员则谈不上复出

比如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复出时,就没有重新获得行政级别。2006年10月,邱晓华因卷入上海社保资金案被“双开”,并因重婚罪被判刑。2008年中,当他以中海油高级研究员的身份归来时,已无行政级别,算不上是一位复出“官员”了。

从条例上看,官方是支持引咎辞职的

程序上,他们的复出符合规定


张建民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这同时也意味着,一年后,可以担任。张建民在2010年被任命为青海省副省长时,官方通告曾明确表示:目前,张建民免职已近一年半时间。2010年1月底,中央同意张建民提名为青海省副省长人选。[详细]

条例上,引咎辞职受到一定的鼓励


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规定来看,引咎辞职其实是受到一定的鼓励的。

2010年两会期间,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被增补为政协委员,官方就明确表示,李长江并没有因为引咎辞职而失去工作热情。所以他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当中能够做相应的贡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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