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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梦:把屁股坐在老百姓一面

上任绥德:走出衙门不当官老爷

习仲勋的中国梦,体现在他一生的言行事功中,其中最重要的,毫无疑问是“人民梦”。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就曾有言,称习仲勋“是一个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1943年2月,刚上任绥德地委书记的习仲勋就提出“为五十二万群众服务”的要求,并保证自己和地委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在绥德,习仲勋还发表了《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讲话,讲得很明白:一、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二、不当“官”和“老爷”。三、走出“衙门”,深入乡村。

正是在这种自觉的服务意识主导下,习仲勋带领地委干部将地处边区北大门、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绥德治理得有声有色。 [详细]

走马西北:对待乡里人要客气些

正是因为十分注重群众路线的贯彻,因此,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习仲勋都非常强调脱离群众的危险。1945年底就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不久的习仲勋在布置1946年陕甘宁边区的任务时,就特别指出,要整顿党务,转变作风。克服脱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告诫同志们“永远不要脱离群众”。

1950年春的一天,时任西北局书记的习仲勋发现有很多人提着干粮,带着行李坐在西北局大门外边,看样子像陕北人。他急忙找来秘书问明情况。原来,解放陕北时有些农民的儿子因当兵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解放后家人便跑到西安来寻找儿子。习仲勋当即让秘书通知传达室的老王:“对待乡里人要客气些,他们老远跑到西安找儿子,我们要热情接待,让乡里人进来坐下,给他们好好地查询,一一地答复。”从此,西北局大门口正式设立了接待室。[详细]

就职中央:必须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答复

习仲勋特别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为这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他在担任国务院秘书长期间,还专门指定一名秘书,定期到信访接待室,协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同时要求将选编的重要情况,直接向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报告。在习仲勋看来,中国的老百姓是最懂得忍让的。他说:“我们不能让来信来访的老百姓失望,必须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详细]

主政广东:凌晨与群众一起排队买鱼


习仲勋与胡耀邦

从1978年4月到1980年年底,习仲勋主政广东,他非常重视到基层调查研究,有时候会一个人到基层走走,了解老百姓的生活状况。那时买鱼买肉要凭票购买,要排队。有些老人家凌晨三四点就去排队,为了方便,有人就放个小砖头、拿个小凳子占位。有时习仲勋也在早上五点多钟和群众一样去排队,体验群众的生活。后来,他在省委会议上说:“广东四季常春,是鱼米之乡,鱼米之乡没鱼吃,买来的剥皮鱼过去都是当肥料撒在地里的,现在都是香饽饽。这样不行,一定要解放思想,搞社会主义不是贫穷,要尽快提高生活水平。”

在习仲勋的领导下,广东在全国率先放开政策,缩小统购统销的商品品种,从100多种减少到20多种,最后减少到8种,这样一来,物资大大丰富了,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 [详细]

改革梦:对人民的关怀,成为他推行改革的动力

让地委书记们去香港参观

1978年4月,习仲勋来广东工作,同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初来乍到的习仲勋连续召集省委常委进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以此统一广东决策层的思想认识。广东思想解放之火被迅速点燃。

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习仲勋还让省委常委、秘书长杨应彬带队,组织全省的地委书记到港澳考察,打开干部的眼界,学习境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习仲勋还亲自为全省8个地市负责人,包括湛江地委书记林若、韶关地委书记马一品等打电话联系。那时,农民出国考察是从来没有的事,但中山小榄镇永大大队支部书记带队出国考察。当时,省政府批准了中山县小榄镇的出国申请后,又报国务院批准,农民出国考察,这在全国是第一宗。这次考察在全省改革开放、思想解放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 [详细]

偷渡泛滥因为人民生活条件差

习仲勋主政广东初始所面临的一个严峻形势,就是边境汹涌的偷渡逃港潮。此前反偷渡因为被当作敌我矛盾,“偷渡的人被叫作偷渡犯”。内部会议上,就逃港是政治原因还是经济原因存在争论,是习仲勋改变了以往的看法,他认为:“我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差,问题解决不了,怎么能把他们叫偷渡犯呢?这些人是外流不是外逃,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一转变促成了认清、解决偷渡问题的正确途径。[详细]

“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

习仲勋意识到,堵禁之外,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尽快缩短与香港的差距,才是长久之道。1979年初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习仲勋决心“先行一步”。正式向中央提出了广东的想法与请求。他代表省委强烈要求中央给予广东改革开放的特殊政策,请中央授权或放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他的想法随后得到了邓小平的支持,鼓励他在广东划出一块地方来,搞一个特区,“杀出一条血路来。” 此后不久,深圳特区开始设立。深圳、珠海两个特区的奠基也是由习仲勋亲自主持。[详细]

拼老命也要把改革搞好

1979年7月15日,中央批准广东、福建两个省委的报告,决定对粤、闽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这就是著名的“中央50号文件”。

当年9月,习仲勋特别在地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动员,强调“广东要从全国的大局出发,把这件事搞好。现在不是搞不搞的问题,也不是小搞、中搞,而是要大搞,快搞,不能小脚女人走路”。谈到阻力和压力,习仲勋笃定地说,“各级领导干部,拼老命也要把广东这个体制改革的试点搞好。要下这样一个决心,即使可能犯错误,也要干。”他坦言,“当我们开步走的时候,困难会很多,阻力会很大,甚至还可能挨一点骂,要有这个精神准备。”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15次会议批准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至此,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了。没过多久,参与筹建特区的原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发现:“最困扰着深圳——其实也是最困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 [详细]

法治梦:法治是现代政府管理社会的最好方式

“中国社会问题中,法制问题十分突出。”

1980年9月,习仲勋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后又兼任法制委员会主任,主持讨论了许多法律草案。1988年4月,他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此期间,习仲勋亲自主持多部法律、条例的审议,并对中国社会问题进行了思索。他曾大胆的说,“中国社会问题中,法制问题十分突出。颁布了那么多法律,是否能真正执行?县委书记、省委书记的一句话就可以代替国家的法律……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因此,国家若要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民主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 [详细]

亲自为文革倡“民主法制”遭监禁青年平反


勇立改革开放潮头的习仲勋

而早在主政广东之初,习仲勋就十分看重法制问题。1974年11月10日,一张名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出现在广州,署名“李一哲”。这张洋洋洒洒2.6万字的大字报,抨击个人崇拜、抨击当时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提出立法保障民主权利、采取措施限制特权阶层等六点期望。

“李一哲”是当时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这四个青年的笔名,因为这张大字报,四人锒铛入狱,几乎为此丧命。1978年,李正天听说习仲勋到了广东,立刻给他写了两封申诉信。习仲勋一到广东就注意到海内外影响力巨大的“李一哲事件”,多次召集省委研究处理意见。他顶住压力,力挽狂澜,终于促使广东省委做出了为“李一哲”平反的决定。 [详细]

从现在起,我们应当坚持从人治向法治过渡

习仲勋对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有着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在1986年一次政治局会议上,他指出:“法治是现代政府管理社会的最好方式……为了防止封建专制披着革命的外衣顽固的盘踞在统治地位……从现在起,我们应当坚持从人治向法治过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