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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投票的逻辑:为什么赞成或反对?

赞成票:有的因为政策都享受到了,有的是为“听党的话”


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
2012年,王品胜在表决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就很痛快地投了赞成票。“我接触过检察院,感觉他们办案、表达能力都挺让人满意。”“非常赞同”去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还有来自内蒙古的农民代表顾双燕,她更多从切身体会出发,来理解报告内容。“我是最基层的农民,关于‘三农’的政策,我都享受到了。”她说,报告里提到的那些惠民政策,确实落实到老百姓身上。[详细]


也有的代表们,不反对的理由是“听党的话”。连续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申纪兰曾说,“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而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主持人倪萍曾在全国“两会”期间公开表示,出于“不给国家添乱”的考虑,她当全国政协委员多年来,在大会表决环节一直投赞成票。[详细]

反对票:律师、企业界代表是主力军 “两高”报告经常被“反对”

从概率上看,全国人大表决的一系列决议草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往往成为得反对票最多的两份报告。1990年代中后期,“两高”报告反对票甚至一度高达40%,处于通不过的危险边缘。当了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迟夙生曾说,这么多年,想不起来哪一年投了赞成票,记忆中多是反对。她之所以投反对票是因为一起起个案,譬如她代理的违法拆迁案。在她的影响下,周围几个代表也对两高报告投了反对票。和迟夙生类似,在上届人大11位律师代表中,至少还有几位也经常投反对票。


和律师代表一样,数量庞大的企业代表也是“两高”反对票的重要“铁杆”。因为司法不公和执行难,企业代表多有不满。2010年两会,因为头一年邓玉娇案等一系列司法领域的事件,社会对法院系统意见颇多,最高法获得了479张反对票,高过最高检的411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总结说,“两高”报告较低的通过率,存在两方面原因:首先是司法制度本身不完善。第二个原因,则来自司法系统的外部环境,即行政干预较多,包括政法委、各级政府过多干预司法系统办公。[详细]


和“两高”报告类似,预算草案往往也是遭遇反对和弃权较多的。在去年全国人大表决的众多草案中,被投以最多反对票的不是“两高”的报告,而是关于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的决议(草案):赞成2291票,反对438票,弃权131票。

说“不”的进程:持不同意见代表一直存在

从鼓掌、举手、无记名投票,及至如今越发普及的电子表决,在全国“两会”近60年的进程中,表决方式的演进变迁见证了中国民主法制的行进。而约5000名代表、委员,在表决器上的一念之间,也成为中国式民主的写照。

过去是“鼓掌通过”,导致代表没法“反对”


黄顺兴在人大会上发言
回溯全国人大会议历史,不同意见一直是存在的。被称为全国人大“最好历史时期”之一的1954年-1957年,代表们的发言多有批评。1956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有163位代表发言,其中大多数是提批评意见的。宽松的环境似乎到此戛然而止,1958年之后,鼓掌多了起来,并成为一种表决方式。后来甚至出现,热烈的鼓掌代替了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直到1979年,相关法律再次对票决进行明确……不过此后10年,反对声音鲜有出现。[详细]

全国人大的第一张反对票来自台湾团

1988年3月28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入最后一项选举议程,表决通过7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来自台湾代表团的代表黄顺兴对“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周谷城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反对理由是“周谷城先生已89岁,不应再辛劳他了”。这被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史上“第一张反对票”。

  黄顺兴在过道上对着麦克风的发言不到两分钟,但话语刚落掌声雷动。选举结果没有因此改变,最终的表决结果是,11人反对,另有61人投了弃权票。从此以后,反对票成为一种常态,在第二年,全国人大表决国务院提出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时,反对票加弃权票甚至高达1079票。[详细]

哪里有电子表决器,哪里的反对票就多

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首次使用的电子表决器,将中国民主进程再往前推进了一步。当时不少代表担心,通过这个电子表决器投反对票,是否永远记录在案?为此,电子表决器总设计师林达亮当时郑重表态:“我可以负责地向全国11亿人民保证,谁也不能从这套系统里查出谁投的是什么票。”逐渐,地方人大系统也推广开来。“哪里有电子表决器,哪里的反对票就多。举手表决,几乎都是全票通过。”2002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某校新年论坛发言时说。

  相比20多年前,大会堂在民主细节上已经越来越完善,有了专门为有障碍的代表设置的投票工具,举手改成了无从众压力的按表决器,有了秘密写票处。[详细]

投反对票是本来就是法定权力

表决器里的民主含量: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的不是一个人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形式就是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会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讨论决定国家大事。全国人大代表在期间应该行使决定权、批评权、监督权、质询权等等。无论是政府工作,还是选举政府工作人员,都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而且,这已不是个人在行使权力,而是受人民委托。

  作为隐形的“道德约束力”,代表所在团体、组织的利益发声,越来越被大多数代表和委员所认同。“人大代表应该更多地代表所在单位、组织和共同体的利益投票,比如我是北大的,我就应该代表北大以及高等教育这个集体。”同时身为北京市人大代表的姜明安说。 在内蒙古代表顾双燕看来,“做人大代表就是代表一部分人”。“我代表着通辽市两百四十多万农民,要是不按照他们的利益去投票,我能对得起他们吗?”顾双燕说。[详细]

面对反对票:两高很紧张,每次积极解释处理

譬如对较高的反对率,“两高”是有所作为的。连续几年的两会前夕,律师代表迟夙生还没到北京,都能接到最高院的电话;“两高”领导到某省出差,总要跟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这几年渐成惯例;积极清理代表们关注的案件,把办理进度制成表格,一方面便于比较,另一方面意在催促承办法官加紧办理。也正是因为“两高”的这些“努力”,2012年的报告赞成率达到5年来最高。当然,正如已逝法律学者蔡定剑曾说,“两高”报告交付表决有其必要性。“两高不应该去迎合代表的某些要求,而是要从正面去树立司法的权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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