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公判
2013.9.22
2013.9.24
2013.9.24
2013.9.25
2013.9.26
王书金案公判
2013.9.27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12日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依法受理并于当年曾进行了二审开庭。
·2013年6月25日和7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进行了二审第二次和第三次开庭。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