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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李步云: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对话嘉宾 李步云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近三十年,作为主要决策和建议专家,参与和推动了1982年修宪、2004年修宪、“依法治国”入宪、人权入宪等国家法治的重要进程。

  搜狐:十一届三中全会既是市场经济的拐点,也是法治建设的起点。法治和市场更深层的关系是怎样的?

  李步云:首先,我们这里讨论的法治是狭义的法治,现代的法治。古代也有法治,但只是形式上的,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就是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市场的特点就是平等经济主体之间按照价格的平等进行自由交换,于是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和平等,而市场经济又强调市场主体的独立性,独立的主体有独立的财产,这样就产生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

  搜狐:也就是说,法治是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生的。

  李步云:对,在这样的前提下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人与人之间有了自由的身份契约,这种契约来维系市场经济下的交换关系,法治经济的基本原理就是这么来的。经济主体有自主权,进行自由平等的交换需要契约契约来维护,而不是国家的干预,因此市场经济与现代法治的产生有着密切的关系。

  搜狐:您刚刚说的是种普世的市场经济和法治关系,并不局限于社会性质。但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有社会主义标签的,它在法治上的映射又是什么呢?

  李步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又联系在一起了。它有一个最根本的特点,我们的经济主体是国家,经济命脉还得归国家所有。它能集中更大的经济力量来实现经济建设,也能维护弱势群体,能够用力量来防止金融危机这样的事情。而社会主义的法治也有这种特点,在管理上相对集中,在经济法上的体现就是,国家的调控与市场相结合,而且现在我们强调市场是要起根本作用,观念上、司法上前进了一步。

  搜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我们解决不了法治的问题,市场也不会健康。比如,我们一直解决不了产权问题,相应的市场的问题也停滞不前。

  李步云:是的,经济学里最主要的问题还是这个产权的问题,产权制度的问题,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离不开这个产权问题。我们现在的制度是混合制,目的就是既要防止西方产权制度的一些弊病,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

  搜狐:这十年间,国家也出台了很多与产权有关系的法律,但却一直不能形成体系,您觉得问题根源在哪里?

  李步云: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存有争论。有些观点认为应该搞了一个大民法,把产权、合同、继承这些都混在一起;有些则不这么认为,认为应该细分。所以这不是体系的不完善,这是我们中国的经验,可以理解为还在法制体系完善的实践过程中。

  但有一点,不管要什么样的制度,都应该在法治的理念里进行,是制度化的实践。不要拍脑袋做,回到政策的老路上。

  搜狐:您说的这个问题特别关键,在市场经济的各种实践中,“法”总是不能切实地发挥作用。比如市场经济下,环境问题就是一个两难问题。再比如,审判委员会往往更倾向于地方保护。

  李步云:地方保护主义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很严重的问题,可以说妨碍了司法。现在我们的法律已经有了一些措施,但是还是要进一步落实,至于怎样落实,行政上要有一个过程。

  搜狐:我们刚刚讨论的很多内容都围绕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政府干预和依法治国的边界,您怎么看待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的边界?

  李步云:哪些问题政府要管,那些不该管,根本原则是法治必须和政策分开,两者不能相悖。在此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的两个,就是要提高效率,把市场充分发挥出来,按市场的经济规律办事,不要只按照长官意识办事,在效率的前提下也要注重公平,特别是产权问题。

  搜狐:当然,再好的法律不能公平执行的话就是空壳,现在问题是怎么能够保证公平。

  李步云:这是司法公正的问题,法治社会我们的总目标就要追求法律的效率公正、权威。司法公正要比效率更加重要。但我认为现在更大的问题是司法权威的问题,现在是民众信访不信法,很多的法院跟我说不好办事啊,权威已经没有了。

  搜狐:关于这个问题有一种猜测,未来中国的改革将背离民主化、法制化的方向,而是希望一个强有力政府的出现,你同意这种观点吗?

  李步云:我是希望出现更加开放的中国,历史、政法两方面的经验都已经证明这一点,不开放就是死路一条,政治上实际上也是这样。有一点不容忽视,私有经济的贡献已经超过了国有经济,我们的混合所有制就是把私有经济的作用更好的发挥出来。所以两条道路的争论,这怎么说,我们认为四中全会后的方向还是很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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