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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安部:建议追责东莞警方领导

公安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不论职务高低,都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的,要坚决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东莞扫黄:再现“马后炮”式问责

波及全国:多省出动过万警力查夜场

除广东省外,全国共有8个省份至少9个城市对各类娱乐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包括浙江杭州、甘肃兰州、山东济南、广西柳州、黑龙江哈尔滨等。据统计,黑龙江哈尔滨连日出动近五千警力扫黄。江苏南通如皋市上周四动员二百多名警力,突击检查多间娱乐场所。而哈尔滨公安局上周三起两晚,动员四千八百警力清查二千七百多家饭店、宾馆、洗浴桑拿场所等。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近日出动二千多警力。预计近期多省出动扫黄警力已经破万。

纪委出招:属地涉黄罢免四级官员

2月12日,东莞市纪委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四项纪律要求。其中首项便是严明政治纪律,实行“两个一律”。东莞市纪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详细]

影响官帽:东莞进入“扫黄打虎”第二季

而在东莞当地,扫黄牵扯出官场“大地震”,东莞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和多名市级和镇街官员和负责人因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被罢免。专家称,在此前第一波处理的8名相关责任人中,最高级别仅为公安分局的领导,不管是对外交代或就“扫黄”事件本身而言均难以服众。而这次“大地震”可看成是东莞扫黄“打老虎”的第二波,罢免的官员级别从市级政法系统负责人到涉事镇街领导,基本上达到了同类事件的处理标准,从“扫黄”来看似乎已足够对公众交代。[详细]

“孪生”道歉信:开头结尾“高度统一”

根据2月14日东莞市委对扫黄工作不力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决定,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等4名同志在全市范围公开道歉。随后,四位党委书记的道歉信被曝光,这四封信从文章架构到行文风格具有高度“统一性”,开头均表示忏悔之意,“涉黄被央视曝光,给东莞乃至广东抹黑”、“负领导责任”这样的语句频频出现,而在结尾处更是“统一”表决心:“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亲自挂帅”、“打好扫黄持久战”。[详细]

“马后炮”式问责随即引发种种质疑

免职的下一步是否是“官复原职”?

这样的质疑绝非空穴来风。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东莞就曾有过一次“雷霆扫黄”。当时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的态度是,“扫黄行动期间内被认为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和渎职等情况,就地免职”。随后,东莞厚街的3名警长,就因为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和渎职等原因,被就地免职。然而不到一年就有网友曝出,当时在扫黄行动中被免职的警长已经“官复原职”。[详细]

凭啥只问责小官、副官?

“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难道仅仅是“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严小康长没有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其下属的各个单位单方面的原因吗?显然不是。警察作为社会治安的主要管理者,因为扫黄不力而丢官去职并承担责任,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什么可以鸣冤叫屈的。但要说当地的党政一把手,甚至更高级别的官员,此前不知道东莞“繁荣娼盛”,显然是自欺欺人。[详细]

突击扫黄如何保障嫌疑人权益?

广东帮警方在扫黄最初三天内就抓获违法嫌疑人近千人,刑拘超过120人,进展无疑算是超速。司法是需要非常严密谨慎和严格遵守程序的,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受保障。在“从快、从严”的风暴下,很多程序势必被缩短牺牲掉。当程序不正义时,实质正义如何保证?

这样的质疑并非杞人忧天,在2010年那场席卷全国的扫黄行动中,一张绳牵卖淫女子“游街”的照片在网上曝光,图中女子戴着手铐、赤脚,照片一曝光就引来热议,涉事的东莞清溪镇三中派出所澄清,照片不是“游街”,而是带嫌疑人指认现场。对这种做法,派出所承认执法方式不妥,涉事民警被停职一个月。

发完道歉信,就没事儿了?

放下四封道歉信的高度雷同性不谈,民众更关心的是,这样的道歉是否又变相成为官员免责的“挡箭牌”?随着这几年官员道歉逐渐常态化,公众也产生了“审美疲劳”,有影响的官员道歉事件也渐渐减少,道歉后的效果也不尽相同。公众在期待官员道歉的同时,更期望相关问责的到位,避免道歉沦为一种公关方式和职能部门、官员“规避责任”的工具。

道歉只是开始,接下来该降职的降职、该免职的免职,涉嫌违法犯罪的,还要接受司法的惩处。道歉归个人,问责归制度。只有建立起现代政府问责制度,道歉才真正有价值有意义,道歉才不会演变成文过饰非的幌子,也只有如此,道歉才能让人信服,才能看到失职官员脱胎换骨的希望。 [详细]

再及时的“马后炮”也是一种失职

“马后炮”思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每当事故和公共事件屡屡出现,来自官场的马后炮总是如影相随。矿难出现了,官员们开始忙得不可开交,上上下下都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色情泛滥了,央视一曝光随即全国联动,以雷霆万钧之势打击色情,查处责任人。如果事前能用这份认真的态度排查治理,又何必等到事发后手忙脚乱。

而这种马后炮式的运动扫黄究竟有多大效果?2010年,全国20多个省市开展了大规模扫黄专项行动,当年3月起,代号为“曙光行动”的禁赌扫黄专项整治行动在东莞市全面铺开,但扫黄后色情活动死灰复燃价格上涨的事实证明,运动式扫黄逃不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宿命。

关键在于形成长效监督

东莞色情产业氾滥早已积重难返,涉及到官商勾结和“保护伞”利益的盘根错节,并非一朝一夕或本届领导班子任期内发生的事情。有专家称,要彻底杜绝“黄流”,不但需摘除政府体系中的“毒瘤”,也可考虑实行异地“输血”,由广东省统筹调遣异地官员短期轮换,对东莞整个政法系统进行“换血”。并将现行的“经查属地涉黄一律罢免四级别官员”的制度进行固化,形成长效监督机制,改变过往消极放任的运动式整治行为。[详细]

长远看,官员问责走向公权制衡势在必行

而从未来更长远角度看,要使问责制度建设发挥更大积极意义,从官员问责走向公权制衡势在必行。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公职人员,掌握公权力,担纲社会公共管理职责,一旦出现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或在所管辖领域内出现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重大社会事件,对应官员付出与之相称的代价,已经符合民众期待。因此,公众有理由参与社会监督,并对一切失范、失控的公权力进行问责。通过这一过程,检验问责成果,并将问责制度置于更广阔、更雪亮的政治生活舞台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