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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刘汉涉黑案今日在湖北开审 法院外设防护栏(图)

昨天,咸宁中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庭审情况通报会会场设在咸宁市凯悦大酒店,要求记者尽快领取采访证。昨夜20时许,记者看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已经设置了长达数百米的临时防护栏。[详细]

为什么说刘汉掌控“特大涉黑集团”?

关键词:私人武装 九条人命 巨额利益 政商勾结

今日起,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在湖北公开审理,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过程中,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坐拥资产近400亿元,购置车辆数百辆,其中不乏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等顶级豪车。[详细]


上述行径符合最高法对于黑社会组织的认定

2011 年,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三条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作了较大的修改,明确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为四个方面: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而从检方披露的刘汉及其“汉龙系”的所作所为来看,和最高法对于黑社会组织的认定完全吻合。[详细]

15项罪名 7法庭同时开庭

刘汉案涉案人员涉嫌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根据湖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湖北将有7个法院于31日8时30分同时开审该案,其中包括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和第二审判法庭、通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和第二审判法庭、嘉鱼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详细]

被控重罪 刘汉“压力山大”

刘汉的代理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青松介绍,他是在刘汉被审查起诉后开始为刘汉提供代理。从为刘汉代理后,张青松已经多次会见了刘汉,最近一次是3月12日。张青松说,由于被指控的罪名较重,刘汉的思想压力比较大,但精神状态尚好,“刘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一些事实存在异议,他已经向我提出”。 [详细]

在量刑上,刘汉有哪些“特殊待遇”?

没收财产,七年起判

刘汉将面临怎样的判罚?在案件宣判之前,我们可以从现有法条和司法实践中做出大致推测。

依据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依照该法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涉黑犯罪,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以达到从经济上打击其生存和再犯能力的目的。也就是说,七年徒刑和罚没财产是刘汉最起码的“待遇”。

没有缓刑,不得假释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 一是将特殊累犯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扩大到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二是对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三是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四是对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详细]

即便立功,也会重罚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大多都掌握核心犯罪线索,有着非常便利的条件进行检举和揭发,但是这类人往往比较狡猾,反侦查能力极强,大多已经备好后手。为了不给组织者、领导者有可乘之机,司法机关对组织者和领导者立功的认定遵循从严掌握原则。在判断涉黑集团组织者、领导者的检举和揭发行为构不构成立功时存在争议,表现在证据、事实方面和法律的适用方面,一般不予立功认定。即使是对黑社会性质犯罪中从犯及有自首、立功情节的人,也要比较其他一般犯罪的同情节从重处罚。

前车之鉴,多是死刑

最高法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等严重社会治安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这意味着黑社会性质犯罪要体现“宽严相济”中的“严”,而不是 “宽”。

而在司法实践中,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罪犯,我国向来都是依照“从重从快”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黑犯罪适用严刑峻法是不争的事实,死刑的适用率也相对较高。在类似的特大涉黑集团案件中,无论是吉林李海峰案、青岛聂磊案,还是广东湛江特大涉黑案、湖南娄底吴令案,其主犯皆因故意杀人等重罪被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详细]

刘汉受审意味着什么?你懂的

周滨的神秘面纱或将揭开


神秘的周滨

提到刘汉,必然想到神秘商人周滨。刘汉和周滨之间的那两桩“讨好”意味明显的生意(高价买项目,转让水电站)已被众人周知,刘汉也已曝光于天下,但周滨依旧神秘。刘汉受审,表明他所犯罪行已经侦破终结。那么,是否也意味着刘汉被捕这一年来,已把他和周滨之间的“猫腻”,以及他所了解的周滨背景已经做了全部交代?接下来,周滨的神秘面纱或许即将被揭开。

打掉刘汉背后的真正保护伞

有报道指,刘汉与去年底落马的四川省原政协主席李崇禧等关系密切,因此刘汉受审被认为是中共高层“打大老虎”行动收网的又一征兆。此前人民日报也曾发文称,透过这些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可见刘汉犯罪集团的“保护伞”之大、“关系网”之宽、淫威之高。表示要将刘汉背后“保护伞”进一步公之于众。并让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从“四川好人”到“地方一霸”,刘汉的双面人生中,谁是真正的保护伞?距离答案公布的那一天,已经不远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