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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喜出事,洋快餐“全军覆没”

涉事供应商几乎服务所有洋餐饮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husi food)不是小作坊,是一家外国法人独资企业,隶属于世界上最大的肉类及蔬菜加工集团美国osi集团(osi group),在全球超过17个国家有业务。osi集团分别在山东乳山,河北廊坊,昆明和上海开设了工厂,其亚太总部位于上海。

根据福喜官网,福喜已经向中国麦当劳供货22年,向百胜、必胜客供货6年。星巴克、吉野家、德克士、7-11、东方既白、星期五餐厅、美其乐、华莱士、达美乐等洋快餐品牌都是其重要合作对象。此外,福喜全球主要客户还包括雀巢、卡夫食品、沃尔玛、赛百味、墨西哥Chipotle连锁餐厅;新战略客户有宜家、汉堡王、棒约翰、卡乐星等[详细]

洋快餐“入华就变坏”再次被坐实

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麦当劳与肯德基在华经营中一直在与食品安全、禽流感的负面影响抗争。2012年,麦当劳在北京的一家餐厅被央视曝光存在卫生问题,包括更改甜品保质期、掉在地上的肉饼被再加工。2012年底,百胜与麦当劳的供应商六和等被爆出把关不严,让超限使用药品的"食药鸡"进入供应链。2013年,国内又爆发禽流感,快餐店的鸡肉制品销售受影响。百胜和麦当劳不得不花费更多精力,修复在华受损的形象。2014年,两家的经营情况刚刚明显好转,却又陷入了上海福喜事件。[详细]

什么原因导致洋快餐一到中国就“变坏”?

事实上,类似食品安全问题非中国独有

一直以来,外界对肯德基、麦当劳不断爆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都归结为快速扩张,导致管理和供应链都难以跟上。但这很容易就让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洋快餐在国外的管理标准都是很高的,但是进入中国后却“水土不服”,管理水平下降了。言下之意,“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洋快餐进入中国,就降到了中国同行的水准。

事实上,食品安全问题并非中国独有。2011年日本明治奶粉检出放射性铯事件,2012年德国冷冻草莓诺如病毒污染事件,2012年韩国农心方便面含苯并芘事件,2013年新西兰奶粉含双氰胺事件,2013年欧洲“挂牛头卖马肉”丑闻,英国“冰块门”,这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再次证明,在食品安全的治理中,没有一个国家能独善其身,食品安全是全球化问题。[详细]

此次问题出在供应商,但洋快餐同样罪不可恕

在上海电视台 《七分之一》栏目“食品工厂的黑洞(下)”这一集一开始,就介绍了麦当劳和肯德基有派人检查供应商,在检查前工厂方面会通知生产线不能违规操作,如此即使作为餐饮企业的麦当劳、KFC又如何能检查出问题?另外,据工人介绍“如果被K或者M发现有违规操作将会取消订单”,9分30秒处另一位工人也介绍了“只有来检查的时候才是正规生产”。客观上说,这次事件,主要责任在于作为物料供应商的福喜公司本身,但同样暴露出百胜,麦当劳这些公司对供应商质量管理的失控。

在华违法成本低廉 让洋快餐更容易“变坏”

而如果更进一步追问,这样的“失控”究竟是无法避免还是有意“放水”?虽然现在还不能下最后判断,但一个不可否认的商业规律是:法律在利润面前,并非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尤其当违法成本很低的时候。这一点在全球皆准,对来到中国的外企也不例外。而法律依赖于调查及惩治(包括罚款和刑罚),但在中国,罚款和刑罚都很低。过低的违法成本很容易使得违法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

在国外,企业被罚的原因繁杂:垄断、会计丑闻、行贿、造假账、药物企业超用途使用药物和破坏环境等等都能成为被重罚的理由。只要稍有差池,就要面对动辄数十亿美元的天价罚单。时代华纳公司就曾因为向投资者隐瞒与美国在线合并案的细节,被处以24亿美元的罚款,而当时,时代华纳公司的年净利润不过13亿美元,罚款金额接近年利润的200%。

比较之下,中国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着实可称为“轻微”。近年来,国内处罚的“大单”沃尔玛连锁店销售假“绿色猪肉”案,最终罚款也只有269万元。之前肯德基瞒报鸡肉抗生素残留超标事件,按照相关法律,只能处3万元罚金,而肯德基在中国的年营收接近百亿。

制度缺失致消费者维权无门 助涨洋快餐“气焰”

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对于食品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违法者可能面临的最高罚款额将相当于产品销售价值的10倍。

按照以上这些法条,多数消费者维权只能是越维权越亏。事实上,只有当民众能通过法律行为得到丰厚的报酬,维权维的物有所值时,才能真正影响企业的行为。虽然天价赔偿和罚款并不能彻底杜绝企业违法,但肯定会极大的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减低企业冒险违法的几率。

更为无奈的,是监管的严重“不给力”

肯德基、麦当劳均非第一次出现此类事件。而每次被曝光后,其危机公关路径如出一辙:高度重视,停用涉事原料,深表歉意。为什么“高度重视”只能发生在问题被曝光之后?为什么监管部门没有第一时间检测出问题?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辨析:

一是监管本身的难度。现实操作中,对于食品供应商做到全面准确有效的监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很多情况下不光是下游客户检查不出来,质监部门也检查不出来,因为没有体制能够做到要求上游生产加工企业每个批次都备案。上海媒体的调查显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数据可以被随意自改,也就意味着,外界很难知道如此大型的食品公司内部的真实情况。

再就是目前监管法律不健全、监管标准低、漏洞多,使得企业违法被查出几率较小。一些洋快餐进入中国后,逐步走上本土化路线,甚至用国内外两个标准管理其分公司,在生产、销售环节存在不少漏洞。而且多数一线执法者收入低,向其行贿相对容易。结果就是,由于相关执法者腐败,在执法方面的包庇,违法者就可更加肆无忌惮和难以发现。就在今年,嘉定区政府公开信息显示,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还获得了嘉定区的表彰,被评为“嘉定新城(马路镇)食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A级)”。

某种意义上,洋快餐也是被“宠坏的”

洋快餐“变坏”,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只是必要的行政救济,公众纳闷的是:为什么每次发现外资食品连锁企业违法违规的不是监管部门?为什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应仅仅是下架,而不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售,接受监管部门的彻底检查?

任何一家外商企业都得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这是国际惯例。不少外资企业在中国却额外享受到了“皇帝宠儿”般的待遇,正是某些地方官员招商引资的GDP政绩之下的保护伞把这些洋快餐惯坏了。也正因如此,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总是一次次悲催地跟在媒体曝光后面进行运动式执法检查。如果不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如果不依法对监管者实施责任问责,雷声再大的运动式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于百姓的餐桌和舌尖上的安全都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