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服务协议

一、 总则

1.1 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与搜狐公司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包括搜狐对服务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搜狐用户。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搜狐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本协议视为《搜狐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搜狐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二、 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2.1 帐号(即用户ID)的所有权归搜狐,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搜狐帐号的使用权。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搜狐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或更新不及时而引发的相关问题,搜狐不负任何责任。

2.2 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经搜狐审核,如存在上述情况,搜狐将不予注册;同时,在注册后,如发现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名称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搜狐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收回等措施。

2.3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出售或出借予他人使用,若用户授权他人使用帐户,应对被授权人在该帐户下发生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2.4 搜狐的隐私权保护声明(https://corp.sohu.com/s2007/privacy/)说明了搜狐如何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您保证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搜狐可以据此处理用户信息。

2.5 搜狐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同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服务或者共同向您展示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在信息为该项产品/服务所必须的情况下,您同意搜狐可与其分享必要的信息。并且,搜狐会要求其确保数据安全并且禁止用于任何其他用途。除此之外,搜狐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或分享信息。

2.6 您知悉并授权,搜狐仅在必需的情况下使用或与关联公司同步您的信息,以为用户提供征信相关服务。

2.7 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服务,您同意搜狐通过短信等形式向您发送相关商业性服务信息。

三、 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使用搜狐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 不利用搜狐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搜狐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搜狐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搜狐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搜狐帐号或利用搜狐帐号进行违法活动、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搜狐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搜狐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3 用户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搜狐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搜狐公司等额的赔偿。

四、 服务内容

4.1 搜狐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搜狐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2 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搜狐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4.3 为使用本服务,您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您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4.4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搜狐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搜狐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4.5 搜狐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搜狐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搜狐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4.6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搜狐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搜狐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搜狐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搜狐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搜狐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搜狐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搜狐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担保。

4.8 用户须知:搜狐提供的各种挖掘推送服务中(包括搜狐新首页的导航网址推送),推送给用户曾经访问过的网站或资源之链接是基于机器算法自动推出,搜狐不对其内容的有效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做任何担保。

4.9 搜狐保留关闭的权利。

4.10 搜狐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搜狐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11 您同意搜狐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超过一年)未使用,或搜狐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您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搜狐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搜狐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商誉权)

5.1 搜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呼吁用户也要同样尊重知识产权和他人合法权益。若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请发送有效权利通知并向搜狐提供相应资料。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搜狐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5.2 对于用户通过搜狐平台上传、编辑或发布的任何内容,搜狐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您特别授权搜狐公司以自己名义单独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额赔偿。搜狐公司无须为此向您给予任何报酬或承担任何义务,也无须另行通知。

六、 其他

6.1 《瞰世界——中国首届无人机摄影大赛参赛细则》为本服务协议的附件,注册用户同意接受并按照参赛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6.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3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6.5 请您在发现任何违反本服务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搜狐各类公告之情形时,通知搜狐。客服电话:56601188(工作日9:00-17:00),官方邮箱:UAV@sohu-inc.com

主办方:

搜狐网


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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