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下岗浪潮后 启动再就业工程

2002年10月1日《人民日报》2版:再就业明星的新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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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建立“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规范破产、鼓励兼并”的国企改革思路。两三年间,“下岗浪潮”席卷全国。
  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全国范围内约有三千万国企职工“下岗分流”。为了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他们曾经付出了自己的青春、才智、汗水甚至健康,为了社会的顺利转型,他们又做出了重大牺牲。
  下岗工人的命运受到时代大潮冲击,他们下岗后,几乎都有着同样的迷惘——文化水平偏低,技术技能偏低,年纪偏大,他们能往哪里去?政府有针对性地启动了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铺设下岗再就业绿色通道,并在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再就业。年龄偏大(40周岁以上)、职业技能偏低、家庭生活困难(低保对象)的三类下岗失业妇女被列为我国重点就业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