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根据市委《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措施》的目标和要求,党的十五大以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两次“优秀年轻干部推荐月”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推荐选拔年轻干部的良好氛围。选派年轻干部到党校、境外进行培训,鼓励干部在职攻读学位,业余自学外语、计算机和法律等知识;另一方面,加强实践锻炼,采取担任行政首长助理、选派到对口扶持地区和基层挂职锻炼、参加市纪委工作实践、参与重大课题调研、重点改革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等方式,增长年轻干部的实际工作才干。 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采取“先进后出”、“小步快跑”以及对特别优秀的干部破格提拔等办法,提拔使用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去年机构改革中进行的市直局级领导班子调整,新提拔的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5.5岁,其中45岁以下的占32.6%,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5.7%。经过调整的市直局级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下降了4.5岁,即由原来的52.6岁下降为48.1岁。其中,配备了40岁左右干部的班子占被调整班子总数的35%,由45岁左右干部担任正职的班子占22.1%;在调整后的班子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由原来的19.8%提高到31.8%。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素质不断提高,年龄结构日趋合理。 市委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干部队伍总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脱颖而出,走上各级领导岗位。目前,我市共有局级女干部62名,比5年前增加了19名。我市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培养力度,大胆使用党外干部,较好地发挥了党外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目前,我市共有局级党外干部31名,市政府部门中处级党外干部150多名。市、区两级政府均按规定配备了党外副市长、副区长。 党的十五大以来,深圳市着重加强了干部工作的制度建设。结合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出台了有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换届工作、干部任职征求意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面20多个规范性文件,推动干部工作的规范化。 为提高干部素质,改善班子结构,加强廉政建设,深圳市近年来努力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每年集中组织交流一批任职年限达到交流规定的局(区)级领导干部,重点加强“一府两院”干部与人大、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干部之间的交流。据统计,去年机构改革中,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交流使用干部95名,占被调整班子成员数的36%。市直机关各部门也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对大批处、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活力。1998年以来,市重点组织了20多名市属干部交流到市外去工作,切实解决了深圳干部只进不出的状况。 市还努力加强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利用平时考察、届中考察、届末考察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全面深入了解,并将考察结果运用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同时,在考察中加强制度创新,在全国较早推行了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使考察工作日臻完善。近年来,深圳市先后有187名干部被淘汰出机关干部队伍,年度考核评出了6名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局级领导干部,对他们实行为期3个月的离岗培训,其中对3名不称职的给予降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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