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一个从陕西收购猫头鹰欲转卖到广东的贩卖野生动物团伙,被卧龙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查获,18只猫头鹰获救,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转自搜狐 据南阳日报报道,5月26日下午,卧龙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案三中队队长王新义接到群众举报,一陕西男子携带10多只猫头鹰在内乡县乘长途中巴车到南阳市,准备转手将这些猫头鹰销往广东。这一线索引起卧龙警方高度重视,他们当即与林业派出所一起布控盘查,于5月27日凌晨在市城区某旅社将陕西男子查获,但没有搜到猫头鹰。 转自搜狐 经突审,陕西男子名叫吴晓军。5月中旬,他在渭南山区收购了18只猫头鹰,由南阳市中心市场袁某做介绍人,准备将这些猫头鹰卖到广东的野味餐馆。由于怕旅社发现,吴晓军将猫头鹰藏在了袁某的朋友张某处。此时已是5月27日凌晨4时,侦查员职健、张新、李斌迅速将袁某抓获,后在袁某指认下,赶到张某住处,解救了18只惊恐不安的猫头鹰。 转自搜狐 据警方初审,袁某和张某都曾在市中心市场做水产生意,后专门往广东贩卖野生动物。这伙人考虑着最近非典形势已经平稳,便商量5月27日在南阳接头,将这些猫头鹰贩卖到广东。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时卫红 李相全) 转自搜狐 又讯 5月28日,在林业部门的配合下,卧龙警方将解救的10只猫头鹰在南阳城北紫山放生,8只弱小的和受伤的猫头鹰被送往南阳野生动物救助所。 转自搜狐 5月28日上午,在卧龙警方准备将猫头鹰送回大自然前,记者在卧龙公安分局见到了这些可爱的猫头鹰。这些猫头鹰大的将近1米高,小的50多厘米高,翅膀还未长硬,不能飞行。林业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按有关法律规定,非法捕杀猫头鹰将被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时卫红 李相全)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