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雷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的个税收入政策要改革,引起公众极大关注。事实上,我国个人工薪所得税的起征标准将会抬高的消息,风传甚久,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但只闻风不见雨却也让人琢磨出决策立法者在此问题上颇为谨慎,甚至有些踌躇不前的心态。毕竟决策者们明白,所谓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实际上也就是社会各阶层利益分配的再调整,多少也是件“伤筋动骨”的事情。
其实倒是社会舆论上,“个税收入要改革”的声音是呼之欲出。最一边倒的声音就是:按照眼下的税收制度,个人的工薪收入达到800元就要缴纳所得税,对于工薪微薄的人来说,实在有欠公平。当然这个“有欠公平”并非从来如此,简单回顾历史,这个起征线,制订于上世纪80年代,那时800元的月收入已算得上是高薪,不会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至于今日,800元起征,基本就意味着人人要纳税了。
这也没有什么,全民纳税毕竟是现代国家通行的做法。
道理人人明白,要维系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运转,得靠纳税人的钱。只是有一件事情被专家测算出来令大家觉得不太舒服,那就是国家80%的个税收入是来自工薪阶层;而居民银行存款中,“先富起来”阶层的存款又占总量的80%。正是从这些定量分析当中,可能使人得出目前的个税法在法律意义上“显失公平”。
除了“显失公平”之外,还有规则上的漏洞。前几天国内舆论热烈地谈论着部分私营企业家不缴税的事情。乍听起来令人气愤,但细想一下,应该说不怪私人企业家什么事,只能说我们的税法规则中有漏洞。的确,对于一个私营企业主来说,企业都是自己的,他干嘛非要多此一举自己给自己开工资呢?不开工资,自然也就可以少缴税或者不缴税了。我们当然谴责说这是“钻法律的空子”,但要记住,法律界有句名言,法律本身是“没心没肺”的,它只承认规则,不承认道德。
既如此,当然应该修改个税法,而且愈快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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