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新华社记者 杨明) 16.25亿美元,在老百姓看来是令人目眩的天文数字,但这仅仅是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组织费用。据悉,北京在和2008年奥运会的市政、环保、交通等相关方面的总投资将达到2800亿元人民币。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人们不禁担心:北京奥运如何杜绝腐败?
北京奥运必须廉政,世人呼唤着“阳光工程”。如何避免发生奥运腐败丑闻?如何对巨大的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北京奥组委在落实廉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号,记者在本届全国政协会上独家专访了北京奥组委副主席李炳华委员。
记者:“北京奥运廉政方面的工作由谁来监督?怎样监督?”
李炳华:“中央和政府对北京奥运廉政问题非常重视,在成立北京奥组委的当天,同时成立了奥运监督委员会。奥监委是负责对北京奥运筹办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的机构。近日,奥组委批准了奥监委制定的《监督工作方案》和《奥组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奥监委的责任主要是对奥组委工作人员和奥运场馆建设指挥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以及奥组委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另外,奥监委委员还可以列席有关会议、查阅有关资料、质询有关人员,或直接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记者:“奥监委在防范北京奥运发生腐败方面制订了哪些措施?”
李炳华:“奥监委的监督工作是重在预防,努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预防腐败发生,具体措施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协调监督奥组委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标准,规定权限,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和制度落实。2、加强日常监督,对奥运筹办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进行检查、抽查。3、对奥组委的财务、物资、票务、捐赠等管理部门进行计算机联机,随时调取相关的管理数据。4、对奥组委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计,计划2002年至2006年每半年审计一次,2007年至2008年每季度审计一次。5、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奥运筹办过程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查。”
记者:“监督的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请问奥监委在加强奥组委制度建设上有什么要求?”
李炳华:“奥监委制订了12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收支分开、物资需求与采购分开、物资使用与管理分开等。举例来说,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奥组委各部门一律不设帐户,资金统一归财务部管理,实行部门预算、收支分离。采购物资时,各部门提出需求种类、标准、数量,统一由奥组委物资部门负责具体采购工作,大宗物资委托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采购。”
记者:“北京奥运场馆建设今年下半年就开工,国际、国内社会对此十分关注,奥监委就这方面工作如何监督?”
李炳华:“奥监委专门成立了工程监督室,负责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督工作。凡是以中央投资、地方投资或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及临建场馆项目,均属监督范围。监督重点包括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工程投招标、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经济合同执行情况、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等。我们将利用计算机审计系统,实现监督手段现代化,建立审计监督数据库群,对项目实行档案化、电子化管理,发现有渎职行为的,交政府或监察部门处理,有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奥组委在廉政方面对工作人员有哪些要求?”
李炳华:“奥组委工作人员的构成比较复杂,既有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也有社会招聘人员。我们对奥组委工作人员在日常公务活动、出国、回避、礼品上交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比如:在奥组委的工作人员不能个人经商、办企业,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兼任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务等,不能以权谋私。奥监委对奥组委副部长以上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去年,我们对海内外公开招聘的首批42名工作人员,今年2月12日起上岗。这些新人接受培训的第一堂课就包括了‘廉政奥运’的内容。我们和他们签订的是为期半年的试用合同,不合格者将下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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