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讯 今后因公殉职的我省公安民警,除了政府发放的抚恤金外,最高还将获得30万元经济补偿。昨日,记者从我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获悉,全省5万多名公安民警将统一投保中国人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国寿湖南分公司特别捐赠设立的“因公殉职基金”即将启动。据悉,为值勤中的人民警察系上“保险绳”,在我省公安历史上尚属首次。
据国寿湖南省公司总经理蒯同文介绍,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因公受伤、殉职的民警可获得最高4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其中,因公殉职牺牲的可通过“因公殉职基金”补偿6万元,共补偿10万元;因公殉职并荣获三等功以上者,可通过“因公殉职基金”补偿16万元,共补偿20万元;因公殉职属于烈士者可通过“因公殉职基金”补偿26万元,共补偿30万元。(作者邱晓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