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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可否适当公开中央地方高层人事变动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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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3日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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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曹林
最近各省市的“两会”开得非常热闹,中央和地方官员的高层官员变动、人事调动、人事任免也非常频繁。调动和任免都会发个通告,但这些任免通告都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非常得简洁:某某同志任某某职务,再有个“个人简介”就完了。笔者以为,从扩大民众知情权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来看,这些人事调动和任免通告是否可以适当公布调动或任免原因。
政府政治传播实践中对于“任免通告”的政治修辞似乎非常忌讳这些“原因”,最多说明的就是“另有任用”,或者“正常工作调动”。其实,这种对原因的回避对于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很是有害———因为你政府不适当公布,会有人用“政治谣言”的形式“制造”原因。民众猜测的“创造力”是非常强大的,他们会捕风捉影地仔细“思考”任免后的“玄机”,并作一些神秘的猜测和自作聪明的臆想,当作饭后的谈资传播开去。于是,这些“原因”就会以“小道消息”和“据权威透露”的形式形成街头巷尾的“政治谣言”,这种“政治谣言”会干扰人们正常的视听并误导舆论,等政府再来澄清的时候,政府的公信力已经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另外,适当公布调动和任免原因可以在民间和行政系统形成很好的激励作用。人事调动和任免,其中有的官员是因为“官”当得好政绩突出百姓拥戴所以“高升”,有的是因为犯了错误违反纪律下放到基层去锤炼锤炼,有的是任期内政绩平平无所作为,有的是经过多年考察后发现特长。当然了,原因非常复杂,适当的公布某些调动和任免原因能起到相当大的激励作用。“高升”是对执政能力的认可和奖励,“罢免”或“降级”是对“为官水平”的惩罚,“公示”的信息能够恰当地表达许多政府用人的“偏好”,这些“偏好”就是激励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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