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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战略促进我国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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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6日18:2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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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1月26日电(记者 奚彬)我国警方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使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今年1-9月,全国刑事案件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33%,有20个省市区刑事案件总量比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社区警务”是一种立足于预防犯罪的新型警务模式。传统警务模式具有“被动型、打击型、管理型”的特点,而“社区警务”则具有“主动型、防范型、服务型”的特点。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民警素质等因素,按照一名民警负责管理1000户或3000人的标准,按“一区一警”、“一区两警”、“一区多警”模式,派出民警进驻社区,实现警务前移,警民携手,共同预防、遏制犯罪。
“社区警务”战略体现了“重在防范、重在治本”的预防控制犯罪和警民合作维护治安的思想,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警务改革的基本方向。近年来,适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形势,各地公安机关主动试行“社区警务”战略,警民共创安全社区,成效明显。
据公安部副部长罗锋于正在南京召开的“社区警务国际研讨会”上介绍,截至今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已经建立社区警务室2.6万余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5.7万余人。民警进驻社区后,警民关系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走出了一条“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
今年3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2004年前,全国大中城市公安机关要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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