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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走私第一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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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3日10:57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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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广东消息昨天上午,广东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走私感光材料案值3亿元偷逃税款达5100多万元的茂名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罚金6000万元。同时,判处该公司责任人高德生有期徒刑15年、高松柏有期徒刑12年、陈志卫有期徒刑10年、陈文海有期徒刑7年,被告公司及各被告人均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据悉,该案是茂名市首宗法人单位被推上被告席的走私案件。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7月~1996年9月间,茂名利维那公司利用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名义共走私进口工业用X光大轴片9.6万多平方米、各类医用大轴片共200余万平方米、其他大轴片190多万平方米制成成品后在国内倒卖,案值7600多万元。经湛江海关计税部门统计,该公司共偷逃税款2100多万元。
而在1999年7月~2002年3月期间,茂名利维那公司又采用报低价格、伪报品名等手段走私进口工业用X光大轴片65万平方米;利用来料加工手段走私进口CT大轴片8.5万平方米,案值达2.1亿元。经湛江海关计税部门统计,该公司共偷逃税款3000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9月国家海关总署根据有关线索成立专案组,于今年3月12日晚分别在天津、湛江和汕头三地统一行动,成功将高德生、高松柏等涉嫌走私犯罪分子抓获。经侦查机关全面深入侦查取证,此案终于告破。该案被称为2002年中国海关第一案。
(许晓宇吴秀云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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