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高筑“反洗钱”大堤
2002年9月14日09:19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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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讯 继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反洗钱处后,全国反洗钱“大网”正在拉开,这是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的。
据央行有关人士介绍,全国银行业将采取六大措施反洗钱。一是《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暂行规定》这三大反洗钱法规制度将制定并颁布,为反洗钱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二是人民银行将严格监督商业银行执行各项金融交易;三是建立全面的金融交易分析监测报告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四是当前要重点规范账户管理,加强外汇管理,依法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地下金融活动;五是加强各家商业银行反洗钱教育培训;六是将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方面的国际合作。
第一个建立反洗钱机制的中国银行有关人士也透露:“我们现在会通过银行结算系统,调查每一笔异常款项。比如说,一个公司的账目一段时间突然增多,或者刚把资金划到账上,很快又打入另外一家机构,这都将成为我们的调查重点。”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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