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5月17日电 花季少女胆大包天,伪造刑事判决书诈骗他人钱物,近日被广西浦北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转自搜狐 据广西政法报报道,今年17岁的韦某中专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今年3月,她便从灵山乘车回到老家浦北县寨圩镇看望几个老同学。闲谈中韦得知同学林某的哥哥因犯聚众斗殴等罪于2002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同时,也得知林某本人没有正式工作,极想找一份收入较好又体面的工作。 转自搜狐 韦某便抓住林家人的心理,决定狠敲林某家人一笔。于是,她便对林家人吹嘘,她在政法系统有熟人,林某和哥哥的事包在她身上。林家人上钩后,韦便伪造了北海市中级法院关于减少林某哥哥1年9个月刑期的刑事判决书,和灵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录用林某为合同工的通知书给林家人,并称自己为办这两件事花了几千元钱,要求给她一些活动经费。林家人出于感激,便把11000元交给她。 转自搜狐 过了几天,韦又到林家,谎称其母在玉林内发生交通事故,急需一笔钱。林家人为了报恩,急忙取来40000元现金,韦草草写了张所谓的“借据”便匆匆离去。 转自搜狐 一下子办妥两件大事,林家兴奋不已。谁知几天后竟发现刑事判决书、录用通知书全是伪造的,全家人一下子傻了眼,便急忙报警。(陈祖群)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