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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煽动分裂国家两分裂分子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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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6日11:5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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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2月2日,四川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系列爆炸、煽动分裂国家的洛让邓珠、阿安扎西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洛让邓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阿安扎西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4月3日中午12时许,成都天府广场东南侧发生一起爆炸案,致多人受伤,现场散落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传单。公安机关在群众协助下,及时抓获实施爆炸后逃离现场的四川雅江县人洛让邓珠。
后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一举侦破了洛让邓珠与四川理塘县人阿安扎西共谋,在甘孜州康定县城及理塘县实施爆炸,并散发传单的系列爆炸案。此系列爆炸案件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
在掌握两人共同犯罪的充分证据后,公安机关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公诉,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大学生提供线索获奖两万
成都一所高校的大学生张某,因为该案提供重要线索而获得了两万元奖励。
爆炸案发生后,当时正在现场附近的张某处变不惊,及时观察到了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迅速向警方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破案线索。警方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经过10多个小时的侦查,当天即将犯罪嫌疑人捕获。
为奖励张某,成都警方除向学校表达谢意外,决定对其进行重奖,向其颁发两万元奖金。(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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