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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查获首例自制奥运会徽“中国印”牟利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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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0日13:1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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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8月10日电 北京奥组委有关负责人昨天透过云南媒体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擅自非法使用印有“中国印”图形的物品进行盈利性活动,都是严重违法和侵权的行为,北京奥组委都将追究其责任。
自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本月3日揭晓以来,一些自以为有商业“头脑”的人,嗅到“中国印”奥运会会徽是个发财的好机会。8日下午,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观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1名商贩正在大肆兜售绘有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图形的白色T恤衫。经调查,摊主系在昆经商的一名贵州人。从报纸上看到奥运会会徽揭晓的消息,学过工艺美术的他“灵机一动”,立即从批发市场上买回一批白色T恤衫,夜以继日地将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手工绘制上去,然后拿到市场上出售。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决定暂扣了这批货物。
针对昆明市查获的这起自制奥运会会徽牟利案件,北京奥组委在云南媒体上发表谈话指出,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其商业开发计划预计要到今年9月1日之后才会正式施行。在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会徽进行商业开发都是不允许的。即使是在商业开发计划实施之后,如果有人未经允许,擅自非法使用印有自制“中国印”图形的物品进行盈利性活动,不仅北京奥组委将追究其责任,国际奥委会也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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