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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空调却收“空调费” 博士状告北京巴士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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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9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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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谢德良通讯员李东民)某高校在读博士生刘东根乘坐737路空调车时,发现该车不开空调却原价卖票,遂以违反合同法为由将巴士公司告上海淀法院。此案将于今日开庭审理。
今年4月13日15时30分左右,刘东根在香山乘坐巴士公司737路公共汽车到健翔桥下车。该车标明是空调车,售票员按照空调车的价格收取了4元的车票,但是该车并没有开放空调。刘东根认为巴士公司在没有提供空调开放服务时,不应按照空调车的票价收费。对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和第300条(承运人擅自变更交通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故起诉要求巴士公司将多收取的2元公共汽车票款退还给他,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承认刘东根反映的情况属实,但不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因为按照物价局批准的价格,从香山到健翔桥的车票款应为7元,但巴士公司考虑气候以及出租车的收费办法,遂实行全年均价。另外,巴士公司在车辆显著部位都贴了收费标准,同时也张贴了按照温度开放空调的标准,4月13日最高气温是21℃,按照规定是不应开放空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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