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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监督加强 5年受理申诉控告3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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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9日09:1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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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拉萨1月19日电(记者薛文献 边巴次仁)西藏自治区第7届人大常委会在过去5年的任期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了西藏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5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实效,先后对15部法律及西藏的9件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农牧民增收减负情况的报告、全区教育经费情况的报告等44项工作报告,受理申诉控告322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49件(次)。
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羌塘自然保护区措施的落实,促成了对黄金生产秩序的整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关闭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水泥厂、拉萨东郊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
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对刑事诉讼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关国家机关按照常委会要求,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取缔赌博机营业场所,打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促进了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在每年第3季度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开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审查财政预算执行中的部分变更和调整方案,先后4次作出批准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方案的决定,维护了财政预算的合理性和严肃性。
据了解,区人大常委会3次听取和审议关于农牧民增收减负工作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8位副主任率工作组深入到6个地市、23个县的80多个乡,对农牧民增收减负情况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促进了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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