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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潘国华:甘为弱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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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3日08:47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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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讯见习记者蔡梨生 在武汉律师界,潘国华可算得上老资格了,1982年大学毕业后他就踏进了律师行业。初入“门道”时,潘国华就参与办理了张明高杀人抢劫案、黄明轮特务案等一批在武汉乃至全国都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的辩护活动。
1997年3月,他进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潘不仅具有极高的责任感,更有一颗扶危济困的“赤热心”。1998年8月的一天,一位85岁的老太婆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自己年老体衰,生活不能自理,而3个已成年的子女竟拒绝对其尽赡养义务。
潘听后,义愤填膺,第二天,便找到老人的3个子女,仔细了解情况、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但3人仍以各自的理由拒绝赡养老人。无奈之下,潘国华依法代理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3个子女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此案例通过媒体报道后,一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在短短的5年时间内,潘国华就办理了120起援助案件,且胜诉率高达80%。市司法局用“充分履行了法律援助的工作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来评价他突出的工作。
至今,潘国华先后得到省市司法局的多次表彰,今年,他又被光荣地评为武汉市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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