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讯(记者王文隆 实习生曾悦 刘碧云 朱莉)根据7月1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公布的《关于加强我省非全日制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我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资今后将按小时计算。
月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年6月份确定一次。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也可参照下面公式进行测算: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8〈÷〉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应当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率)〗×(1+浮动系数)。其中,浮动系数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工作稳定性差等综合因素决定。
小时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法定节日期间工作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的3倍;用人单位可以小时、日、周或月为结算单位支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