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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共场所禁售禁烧冥币违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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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13:00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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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 白战林 通讯员 罗 毅农历“十月一”期间,凡在西安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兜售、焚烧纸钱冥币的行为都将受到城管、市容监察部门的严肃处理。 昨日,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发出《禁止在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兜售焚烧纸钱冥币》的通知。要求市、区城管部门、市容监察执法队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那些在街道两侧、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等违规行为者;对沿街兜售纸钱冥币的摊点予以取缔;对街头烧纸者给予劝阻、制止;同时加强全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对纸烧过的灰迹及时清扫,维护市容整洁。对那些不听劝阻,执意烧纸者将按《西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处以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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